台灣省立台北高級中學服務證明書

台灣省立台北高級中學服務證明書 人字第5 查賴永祥先生曾於民國3541日至731日任本校兼任教員,玆請發給服務證明書前來,特為證明。此證。右給賴永祥先生收執。兼校長李季谷。中華民國364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