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反核宣言 (1992年)

 

主後1992年10月01日   [英文]


我們確信宇宙萬物是上帝所創造,人類負有維護自然界完整與和諧的使命。所以我們應改變以人為本位的管理方式,使自然生生不息,以保世代子孫永續福祉。

觀諸我們的鄉土台灣,因為人心貪婪自私,加上政府政策錯誤,導致生態環境遭受破壞,造成人與自然失去和諧,尤其當世界各國人民逐漸認識核能發電的毀滅性本 質而紛紛停建和廢棄核電時,執政當局卻罔顧核電對台灣生存發展的巨大威脅,漠視人民的意願和學者專家的諍言,一意孤行,強行推動核四的興建。

為此,我們堅決向政府提出下列主張:

一、核能不是絕對安全能源,台灣不應發展核能電廠。

核能電廠一旦發生災變,其所帶來的毀滅性輻射傷害,萬年遺毒,尖端科技至今難以駕馭。尤其台灣地狹人稠,並處於地震、颱風頻繁的特殊地理環境;當局對核電的監督、安全管制又未曾落實,發生災變的可能性相對增大,這絕不是台灣可承受得起的。

二、核能廢料無法妥善處理,應停建甚至停止使用核能電廠。

核能廢料之處理舉世公認困難棘手,所以不應繼續使用核能發電,製造危害生態、威脅生命的廢料。目前政府不顧雅美人之反對,將核廢料置放於少數民族所居住的蘭嶼,是違反人道的。

三、重新檢討台灣的能源政策,開發安全、乾淨的替代能源。

核能發電從建廠、運轉、廢料處理、關廠後的輻射衰退期、土地的廢棄以至環保品質的要求等等,其成本是相當昂貴的。因此政府有責任全力開發太陽能、天然氣發電等安全的替代能源。

四、改變全體人民的生活型態,並提倡節約能源。

台灣人民在政府經濟利益掛帥的政策誤導下,汲汲於追求高度消費的生活型態,以致於過度消耗能源。政府應通過教育及大眾傳播媒體,加強宣導環保意識,並協助人民改變生活型態,放棄物質消費取向的生活方式,提升生活品質。

       
人類與整體生態環境是互惠互賴而共生共存的,因此我們堅決反對嚴重破壞台灣生態與環境的核能開發政策。我們鄭重呼籲全體教會兄弟姐妹、社會大眾,正視核電 廠可能帶來的災變及危機,積極參予反核行動,同時力行簡樸的生活方式,珍惜上帝所賜的各項資源,讓我們為台灣全民和土地永續的福祉,全力以赴。

「世界和其中的一切都屬於上主;大地和地上的萬物也屬祂。」(詩篇廿四篇一節)
「人受託為上帝的管家,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哥林多前書42)

 

 

議   長 陳道雄
總 幹 事 楊啟壽
主後199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