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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奉恩--廖文毅家族管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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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謙遜 2003.9.25 整理 林奉恩1923年4月20日(大正12年,民國12年)出生於今台北市天水路一帶,承襲外祖母林匏之姓氏,父親是高阿乞,母親是林(黃)木耳,育有四男,林奉恩是家中長子。生父高阿乞原是期米商,後來經商失敗,死時才50多歲,當年林奉恩才8歲。父親過世後,母親在西螺望族廖承丕做媒下,改嫁其四弟廖行生,婚後再育有一女三男。前香港區僑選立委廖光生博士就是同母異父胞弟,因為政治立場中立,所以前總統李登輝才選任他擔任國家安全會議委員。由此緣故,林奉恩就尊稱廖承丕為大伯,叫廖文毅為三堂兄。
養父待他們這些「前人子」視如己出,同母異父同胞兄弟姊妹感情亦很融洽。林奉恩台北日新公學校畢業後就考入台北商業專門學校,19歲畢業後直接受學校推薦,進入台灣總督府農商局農務課工作,當時曾更名為林鴻恩。當時的政府經營「競馬大賽」(賭馬場)也是他所管的業務之一,後來受賞識與提拔,曾暫代「競馬係主任」一職,其後擔任「裁判委員補助員」。1943年(昭和18年)擔任騎手養成教師,並教授馬術學及台灣競馬關係法規。在總督府工作三年,因為養父過世,母親必須回西螺,才跟著遷居到西螺。
來到西螺時,林奉恩當年22歲,隔年第二次世界大戰才終戰。廖文毅的母親看他像是能工作的人,就留他在廖家幫忙,聘為雇員,有自己的辦公處所和領一份薪資。主要負責的工作是廖家的土地財產管理,像似土地代書之類的事務,管庶務而不管財務。不久,廖家遇到土地和戶口總申報二項大事,皆是由他獨自完成約二千張土地所有權狀申領工作,也因此更得廖母之信任,繼續留在廖家做事。其後歷經「三七五減租」、「土地徵收」等土地改革政策,當然對廖家的經濟收入影響不小。終戰之初,國民政府徵收「大戶餘糧」,1953年徵收土地時一併徹底執行該計劃,若是照此政府折算法施行,像廖家這般的地主將吃大虧。恰好林奉恩與當時的糧食局長是舊識同事,所以就央請他擬出一套減免辦法,然後由林奉恩率先完成業主減免手續。其後,不少西螺鄰近大戶們就請求林奉恩幫他們陸續完成申報手續,因此也結識了一些西螺朋友和替地方做些貢獻。
林奉恩雖然沒有加入台獨組織與參與正式活動,但是1962年10月在西螺家中被捕入獄,被以「資匪」罪名判刑12年。起初在台北市青島路軍法處看守所服刑,直到1965年廖文毅回來後,繼續以「人質犯」身分留監看守,但改調檢察署及看守所的生產倉庫當外役。最後在台北縣安坑軍人監獄再待了一年多左右,才在1968年2月28日,以「保外就醫」名義保釋出獄,前後關了六年,成為台獨案政治犯。
廖文毅回台三年後,林奉恩才出獄。原先到朋友開設的油脂公司擔任總務,一二年後在廖文毅的請託下才辭職轉到他的建設公司上班。當時,廖文毅要林奉恩幫忙組織財團法人、公司以及基金會,自此又無異是廖文毅的家族管家。
林奉恩在1950年9月與西螺鎮黃鳳品結為夫妻,並在美籍佈道家花翹奇牧師受洗下,同時成為西螺基督長老教會信徒。婚後育有二男一女,太太後來還受選擔任教會執事,服務聖工16年。太太過世後,隨著開放出國旅遊,自1992年帶著亡妻相片出遊日本,然後陸續出國旅遊十餘次,成為人生極為美好的回憶之一。林奉恩告誡弟妹們:「有形的財產並不長久可靠,唯有像知識般的智慧才是本身最佳的資產。」他的眾多弟妹們也以他為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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