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庥牧師1875年東台灣旅行記 (劉漢鼎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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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tchie,Hugh,1840-1879 (李庥牧師) 撰 劉漢鼎譯 《台北東門教會週報》2913年8月18日及25日。原文出處:Ritchie,Hugh. "Notes of a journey in east Formosa." The Chinese Recorder and Missionary Journal 6 (1875): 206-211. 並收錄於賴永祥長老史料庫(見原文)* 

(1875年) 3月15日我在一位長老和僕人的志願陪同下,展開了一場宣教之旅。我們從打狗(今高雄)搭戎克船來到了東海岸的寶桑(今台東)。途中我們兩次停靠在港灣,經過了15天漫長的旅程,終於到達了目的地。以前沒有特別感受,但在坐過這種當地的小船後,我這個歐洲人不禁對設備良好的蒸汽船得重新評價了。寶桑是東部唯一的漢人據點,由官府選定設立,有20到30間漢人的房舍,即將設立一所衙門。它是西岸來的移民的第一個據點,也即將成為未來漢人的文化中心。寶桑沒有海港,所有的戎克船或蒸汽船都可能面臨無法下貨,或是在強風中勉強下貨的風險。我在到達當地的24小時之後,仍然無法下船,被迫只能在船上聽著海濤,望著北太平洋無止無盡的波浪。其實這種在貿易上的天然障礙,只要選定海岸邊的某個河口,是可以輕易克服的。寶桑的北邊有好幾個內陸港灣,水深4到5噚 (一噚為兩臂之長,約1.83米),底部是黏土土質,若是能好好丈量,對清政府在東南半隅的開發墾殖有莫大助益,同時也有利於其他港灣的開發,而避免了在艱困海岸登陸的危險。
在我沿著海岸的60哩旅途中,處處充滿驚喜。有些地方山距離海很遠,其間的平原上種滿了小麥、小米、芝麻、馬鈴薯和菸草。延伸到東北邊的森林裏有為數眾多的樟樹。牛群數目之大,超過了我在福爾摩沙其他地方所見。森林裏原住民狩獵著鹿、野豬、雲豹和黑熊。有些地方山嶺緊靠著海洋,樹木從山底延伸到山頂,瀑布在山邊流瀉,間雜著青翠草地覆蓋的八到十呎的小山丘,其中種類繁多的美麗鳥類更為美景增色不少。
好幾年前當地有一位頭目到我們醫院來求診,被萬巴德醫師(Dr. Manson)給治好了,從此許多病人體驗到西方醫學的進步,紛紛前來就診。一年多前另一位頭目的女兒接受了連多馬(Dr. Rennie)醫師的截足手術,這些成功的經驗,開啟了我的道路,也驅使我來到這些部落中。位在寶桑東邊三哩的村落「卑南」(Pi-lam),是大頭目居住之處。此地的發跡可以回溯到荷蘭人據台時期,荷蘭長官曾賜與卑南族一把劍,一隻長矛和一本書做為權柄的象徵,族人也對這些古物存有相當的敬意。劍和矛至今仍然留存著,可惜的是我最感興趣的那本書卻在頭目住所二十年前的一場大火中付之一炬。首領的妻子是原住民婦女的典型樣式,她的耳上戴著沉重的耳環,頸上掛著大珠子串成的項鍊,腳上纏著彩色的綁腿,嘴上叼著奇怪的煙斗。奴僕們不論男女都以當地的方式表達出對她的敬畏,如果有人膽敢冒犯她,就會當場被賞一����耳光。��的兒子頭上戴著一頂用藍腹鷴羽毛做成的頭冠。頭目房子中央靠近爐邊有一張四腳的凳����,這是尊榮的寶座。其他地方是用竹子編成的大竹床,離地約一呎,無論男女老幼和狗,白天蹲在上面���晚上則睡臥其上。小屋裏有一個女性專屬的空間。小屋的門在靠山牆那一面,窗戶則在正面,房子��通風並不理想,裏面居住的狀況又像蜂巢一樣擁擠,每當濕熱的季節來臨,居住之處常常變成各種疫病的溫床。去年年中當地爆發天花流行,奪走了數千人的生命,倖存的小孩和年輕人則有一半在身上留下這種致命疫病的痕跡。為了解決居住空間過度擁擠的問題,頭目為部落的年輕人建了公共的房舍。那是用竹子和草葉建成的蜂巢狀的房子,高四十呎,出入要靠梯子,床上鋪著鹿皮的墊子,屋頂邊用鹿角和山豬頭骨來裝飾。有一間房子的角落裡放了成排的槍枝和長矛,房舍中央有一個由四根沉重的梁圍成的方型火爐,裏面有火在燃燒,沒有煙囪,煙只能從門窗竄出,有一些住民蹲在爐邊取暖。另一所房舍中有一些雇工在製作鹿皮外套,許多居民都穿著這種鹿皮做成的衣服,讓我想起聖經中對人類始祖的記載:「上帝用皮子做衣服給他們穿。」(譯註:見創世記3:21)
當我在和他們相處的時候,我盡可能地去探查和詢問他們內在的宗教情感。不少人告訴我他們相信至高神和另一個世界的存在。每當他們要進行狩獵之前,他們會拿一顆對剖的檳榔,中間夾著一個紅色的珠子(其他顏色不行),放在掌中對天搖晃祈禱,祈求神明的幫助保護,隨後把檳榔放在地上,才開始上路。當有人生病時,巫師會拿著芭蕉葉對病人搖,同時親吻或吸吮痛處。無論病人是活是死,巫師都可以得到一顆紅珠子做為獎賞。這些原住民很愛喝小米酒,當他們要喝酒之前,會先用食指沾一些酒灑在地上,然後其他人跟著照做,之後就開始開懷暢飲。原住民中若曾有殺死敵人的經驗,他們就以這些灑下的酒滴當作對死去敵人靈魂的一種祭品。檳榔是原住民族群間和解的象徵物,當他們獻上檳榔和紅珠子時,則表示他們對造物主的求和之意。
他們的婚姻制度和漢人大不相同,完全由子女自行決定。當女孩子看上某個男孩子,她會每隔一天到男孩家中或工作地點幫忙,藉以示愛。當女孩成功贏得男孩的心,她會把他帶回自己家中。結婚當天,丈夫會準備厚禮送給新娘的父母,其中包括布匹、槍枝、陶罐,他們會宰一隻豬慶祝,大家一起圍坐輪流喝酒。如果丈夫打算帶妻子離開原住處,必須要等妻子的父母雙亡後才能成行。1873年10月4日的星期六週報(Saturday Review, 譯註:當時英國的一份期刊) 曾提到:「福爾摩沙和緬甸的某些地方有一種特殊的婚姻制度,丈夫有一段時間在女方家族中是沒有身分地位的,只能在夜裡偷偷潛入妻子父親家中,天亮前再從窗戶逃離。」我的漢人通譯告訴我沒有這一回事,他自己跨過邊界娶了一名原住民女子,也被迫放棄漢人習俗,改用山地習俗。我也藉由通譯向當地人確認了他的說法無誤。在孩子出生時,女孩是比較受歡迎的。他可以為家族帶來禮物和丈夫。如果妻子不幸病故,她的姐妹可以接替她。
雖然天花流行在某些部落奪走了近半的人命,奇怪的是我沒有看到任何一座墳墓。當丈夫或妻子過世時,他或她會被埋在兩人的床下。假如丈夫先死,妻子至死都不可以離開她的住處。她可以選擇再婚,但第二任丈夫必須進來與她同住。至於家族的其他成員過世則是埋在屋子中央或門口,埋的深度和歐洲人差不多。有些族裏的老年男子會掛竹子做成的耳環,差不多軟木塞大小,內襯有貝殼的裝飾。這種裝飾以前很流行,但後來中年人和年輕人卻越來越不敢戴,他們耳上雖有耳洞,卻沒有掛耳環。
這段時間裏,我們每天被數以百計的窮苦病患包圍著討藥,有些人真的是非常的急需。雖然好幾年來,我在我們的醫院裏學會了包紮的技術和了解島上一些常見疾病,這次出診我們也準備了不少洗眼睛和傷口的藥水和幾種常用藥物,但還是不夠。我們碰到不少困難病例,以這種巡迴式的醫療實在幫不上忙,只能建議他們送到我們的醫院來進一步診治。在各村落巡迴醫療期間,只要有機會,我會盡力教導他們「清潔」的重要性。同時只要些許藥品就可以吸引大批群眾前來,我也趁機向他們介紹「超乎萬名之名」的上帝。我盡量用他們可以理解的方式來傳達最基本的真理,讓他們每天都可以聽到重要的信息,例如「上帝是所有人的天父」,「上帝是愛」,「我們都是罪人,得罪了上帝」,「耶穌是我們的拯救者,救我們脫罪」,「我以耶穌的僕人的身分來到你們中間」等。有一天當我們忙著幫一個男孩包紮腳趾頭時,我左邊有一個人突然告訴我他和耶穌的關連。從一個原住民口中聽到耶穌的名字,對我來說是從來不曾有過的經驗。我們在原鄉宣教的第三天,來到一個「平埔番」(Pe-po hoan) 的部落,這些講漢語的族群原本居住在西部的平原和山間,半個世紀前由於碰到艱難的狀況,因而分批由西部遷徙到東部來。他們在西部和沿著中央山脈的親人很多年前就已聽聞並接受了福音,但東西部之間彼此似乎沒有太多交流,東部這邊大多數人沒有聽過福音。在這些部落中我們遇到一位七十八歲的頭目,他很熱誠地歡迎我們,並跪下來和我們一同禱告,全力協助我們傳福音。我本來還打算到距此一天路程的一個山中部落去宣教,無奈氣候太差,無法入山,於是我們在海岸邊的部落停留五天後,只好往南打道回府。
在回程時,我們乘坐的戎客船因天候關係,停在南端的一個港灣中數日,我們也趁此上岸。有一天在晚禮拜後,一個漢人來找我,口中唸著一些英文的單音詞。我正納悶他怎麼會講我的語言,他告訴我以下這個驚人的故事,我屏氣凝神把它聽完。
「大約20年前,一艘外國人的船在海角東南方發生船難,船上大部分人被原住民殺害,少數人乘小船上岸,並沿著西岸逃難。他們為了尋找淡水,冒險在海岸邊活動,不幸遇上附近的原住民,除了吉姆(Jim),比爾(Bill) 和亞歷克(Alick) 三人沿著岸邊逃離外,其他人也全數被殺。亞歷克最後因力竭,不幸也落入原住民手中遇害。倖存的兩人繞過南端(後來在該處樹立了一座燈塔) 到達白沙內陸,並躲在灌木叢中。他們很快被我們的村民發現,消息傳開,我就帶了好幾個人一起去找他們。當他們看到我們接近,便用力拍胸,並秀出手上和腿上岩石割傷的傷口。我帶他們回到我母親的住處,讓他們換穿當地的衣服,和我們同吃同住長達兩年之久。他們會主動幫我們種植馬鈴薯,犁田,和協助一般勞動工作。有時他們會突然衝進屋內,口中大喊「Engli ship!」「Engli ship!」(譯註:英國船),但我們根本聽不懂他們在說些什麼。吉姆常會問我這個那個漢語怎麼說,我則反問他這個那個用他的語言怎麼說,一段時間後,我們就溝通無礙了。後來他們表達想回家的意思,我就趁著下一艘外國船駛近時,用小筏載他們過去。一開始船上的人以為我們是海盜,用槍對準我們,比爾和吉姆趕快站起來大叫:「Ship a-hoi!」「Ship a-hoi!」(譯註:對遠方船隻的呼聲)。於是大船放下一艘小船,把我們全數載上大船。我們用了一些點心,就和這兩位船員道別,他們兩位說一定還會再回白沙內陸來找我們。一年之後,有一天我們收到一封信,邀請我和我母親到一艘離岸的船上。當我們上船時,船艙門口站了兩位士兵,手持裝了刺刀的長槍,船艙內有三個人,中間坐著穿著金邊制服的大人,吉姆和比爾站在兩邊。大人送給我母親120元,比爾和吉姆說發生船難時,因為我們的仁慈款待,讓他們獲救,這些錢是我們應得的回報。我們吃飽喝足後,比爾和吉姆用一艘小艇送我們上岸。」
這位漢人朋友問我認不認識比爾和吉姆,並拜託我如果碰到他們時,請我轉達他對他們的想念。他接著說:「當我聽到你們在傳揚這位良善和慈愛的上帝時,我確信你是從比爾和吉姆的國家來的,這也說明了何以他們對我和我母親這麼慷慨仁慈。」當這位「賴先生」說完故事,時間已經過了半夜,他哼唱了一首很像英國曲調的歌。我衷心感謝他對我說的這個故事,並誠意邀請他有機會到打狗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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