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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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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靈恩」(Charisma)?
(─)
五旬節教派的神學
(二)
五旬節教派之特色及缺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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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恩』與『神秘主義』的關聯性
(─)
神秘主義的主張
(二)
希臘哲學V.S.希伯來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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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之建言。
前言
根據筆者查訪前鹽洲教會李牧師,洪鵲華在鹽洲教會信徒提供的自宅,開設「祈禱厝」召集信徒以靈修、禱告、醫病和趕鬼為號召,從此來自台灣各角落,都有人慕名而來,盼望洪鵲華姐妹為其祝福。甚至有許多患者家屬,長期將其親人置於「祈禱厝」,讓洪鵲華與其追隨者治療。期間教會曾遭受到從「祈禱厝」來的許多壓力:
每有鹽洲教會信徒病得醫治,「祈禱厝」的人都會搶功,宣稱這是因「祈禱厝」的人為其禱告,病人才得痊癒。故此鹽洲教會開始自籌建築另一信徒提供的「祈禱院」。此時,「祈禱厝」的人又出面攔阻,盼望鹽洲教會不要再蓋「祈禱院」,回到「祈禱厝」就好了。黃牧師夫婦雖曾主動拜訪洪鵲華,但感受到洪鵲華強烈的屬
靈驕傲與敵意。洪氏欲將牧師與教會置於其下,任由其監控,但在牧師不服其指揮後,即散佈牧師是有領教會薪水的,而洪鵲華則一分半文未支取,義務為人服務,這點造成牧師在教會上相當大的壓力。事實上,根據李牧師引述:洪鵲華並非照她自己說法般的“清廉”,每有信徒不按她所指示的奉獻,她即會出口惡言,使信徒
驚嚇不已。因為長期處在教會之間的緊張與競爭,洪鵲華曾經到橋頭基督長老教會蘇長老媽處:表示因為教會對她誤會很深,她想出來走走散散心。這或許就是導致77年
底洪鵲華從「祈禱厝」秘密失蹤,獨自北上,借台北市南京東路何氏母女處修煉。這期間「祈禱厝」有人接到洪鵲華打來的電話,電話中洪鵲華聲音很小,經人追問她人在那裡?只說在台東,叫人不要去找。未料,洪鵲華人已在台北,仿效聖徒,帶鍊修行至死。而自稱長老教會信徒的何金鑾向警方表示,二十幾年前她在高雄居
住時就認識洪鵲華,因么女小學六年級時生病,藥石罔效,經洪鵲華祈禱後不藥而癒,從此對洪鵲華的宗教力量深信不疑,跟著她四處流浪修行找同道2。
由上述資料分析,洪鵲華應介乎「靈恩」與「神秘宗」之間,換句話說,她擁有醫病恩賜,卻同時沾有神秘主義色彩,這兩者之間常有關聯,致使許多人分不清到底什麼是「靈恩」什麼又是「神秘主義」。
何謂「靈恩」(Charisma)?
「靈恩」即是上帝賜給服事祂的人一種能力,保羅在羅馬十二章,林前十二、十四章及以弗所四章提到許多屬靈的恩賜,諸如行異能:醫病、驅鬼、說新方言或說預言,以上是五旬節教派較強調的恩賜,其餘還有作使徒、傳福音、牧養上帝羊群的恩賜(弗四:11;徒二十一:8),教導真理的恩賜(羅十二:7),使人認罪(約壹四:2),分辨諸靈(林前十二:10),服事人(羅十二:7),行政管理(林前十二:28;羅十二:8),使人有信心(林前十二:9),慷慨、仁慈(羅十二:8),知識、智慧(羅十二:8;林前十二:28)。在所有恩賜中又以愛心為總綱(林前十三:13)。由此可見,五旬節教派將靈恩功能侷限在說方言、醫病、驅鬼等三項,並強調聖靈充滿的直接證據就是說方言。而長老教會不特別強調這些特色,因此被判定為沒有聖靈同工的教會。由以上「靈恩」種類之廣泛,這種評論長老教會的說法實有失公允。
(一)
五旬節教派的神學
五旬節教派的神學根據在約珥書二:28~30,
「神說在末後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豫言,老年人要作異夢,你們的少年人要見異象,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在天上地下我要顯出奇事…」,五旬節教派除了認定這段就是上帝親口應許在末日要聖靈厚賜信徒外,他們亦找到約珥二:23,「…因他賜給你們合宜的秋雨,為你們降下甘霖,就是秋雨、春雨,和先前一樣。」這段經文中“和先前一樣”使他們認定,使徒在初代教會中,當五旬節時蒙上帝聖靈充滿,講起各國語言(徒二:1~4),這是第一次的「靈雨」。第二次的「靈雨」澆灌就是指本世紀初開始的靈恩運動,且這第二次的甘霖將與第一次一樣充沛,沒有差別。3主流派教會卻不這樣認為,自奧古斯丁、加爾文到十八世紀的約翰•衛斯理,咸認為偉大的靈恩僅停留在第一世紀,到第二世紀半,教會趨於組織化後,大的靈恩已不再出現。即使有也僅限在教會裡,不再呈現在個人身上了。4相反地,五旬節教派認為從初代教會到如今,神蹟奇事絲毫不減少,「靈恩」也沒有縮水,誠如耶穌向們徒所說的:信我的人,要做比這更大的事(約十四:12)。再來,對千禧年看法的差異,也形成五旬節教派與主流教派很大的不同。主流派根據啟示錄二十章的順序認定,耶穌再來是在千禧年之後,即所謂「後千禧年派」(Post-millennium)。而靈恩派及基要派(Fundamentalists)則認為在耶穌的再臨、審判之後,才開始千禧年。即所謂「前千禧年派」(Premillennium)。
因此,對這些靈恩派及基要派信徒來說,基督再臨是迫在眉前了,且隨時隨地即將發生,並沒有像主流派慢條斯理的認為,千禧年之後才有主再臨。由此形成不同的「末世論」。這也是靈恩派常常會斷言基督何時何地會再臨的原因,當然,每次的預言都落空。因為很明顯地違背「那日子,那時辰,沒有人知道,連天上的使者也
不知道,唯獨父知道。」(太二十:36)。另外,根據「親愛的兄弟啊!我願你凡事興盛,身體健壯,正如你的靈魂興盛一樣!」(約參:2)靈恩派認為基督徒在靈魂被更新之後,就應該過著富裕的生活,身體方面的疾病也可藉著信心得醫治,因這是聖經的應許。最近靈恩派的主將辛班尼(Benny
Hinn)公開表示,這方面教導有錯誤,因為在他主持馬尼拉聚會後,他發現雖然有些基督徒在物資上是貧窮的,然而,他們在屬靈上卻是富足而快樂的。5
(二)
五旬節教派之特色及缺點
特色–
(1)
禮拜儀式較活潑熱情:我曾參加這類的聚會,禮拜程序雖然都排好,但節目時常被變更,似乎隨著主禮者個人即興起意,講道中也可以隨時與會眾對話,詩歌也都採當地民族曲風,十足本色化,少唱十八、十九世紀之歐美聖樂。
(2)
追求聖靈充滿:相信信徒自身即為聖靈充滿之場所,故宗教變成十足經驗,由此產生不少信心。
(3)
嘗試新的傳福音方式:南美洲之這類教會,經常在街頭開佈道會,並且當場醫治患者;韓國信徒將家庭當做初信者栽培最佳場所,等到慕道成熟後,才引進教會洗禮。
(4)
從英美開始,卻在第三世界(巴西、韓國)復興:本世紀初美國加州Azusa
Street算是公認的第一波靈恩運動,經過了近一世紀的擴展,今日五旬節教派席捲巴西大半天主教的地盤。韓國趙鏞基牧師的純福音中央教會也成為世界上單一主日禮拜人數最多的教會。
缺點–
(1)
常常做錯誤末世預言:受「前千禧年」神學及沒有節制的先知預言影響,故常常從這陣營中傳出「主再臨」的詳細時間及地點,嚴重違背聖經的教訓,這種例子俯拾即得,不需詳述。
(2)
偏重經驗,輕易絕對化自己:靈恩派教會注重見證(Testimony
and Witness),而所做之見證都偏向個人主觀經歷,在群眾陶醉之際絕對化自己。
(3)
輕
乎神學研究,喜好學徒制:譬如「方言」一例,自由派神學家出書評論「方言」,竟然多於五旬節教派出書討論「方言」。巴西的「街頭神學家」更倡言走傳統的神
學教育路線,只有使聖職人員遠離居民的生活,並使一個原本充滿活力的草根性基督徒靈恩運動精力耗竭,只有學徒制才可避免這個弊端。
(4)
常聞的的電視名佈道家之醜聞:最大的美國白人五旬節教派–神召會(The
Assemblies of God)是最早使用電子媒體來宣教,台灣五十年代即有神召會在台中設立第一個福音電台。美國本土的Jim
Bakker 及Jimmy
Swaggart
在案發之前都是神召會當紅的電視佈道家,最後都因性及財務醜聞被革職。經媒體披露後影響信徒對教會的奉獻裹足不前。
(5)
追聖靈所賜的恩賜(Gifts),而忽略了賞賜者(Giver)本身:五旬節教派本身對聖靈的看法紛歧不一,有唯一神論者(Unitarian),不承認三位一體,認為聖靈及舊約的聖父,新約的聖子,三位其實是僅有一位,只是在不同時代,用不同名稱罷了,這種論調顯然與正統的基督教不同。
『靈恩』與『神秘主義』的關聯性
有靈恩的人並不必然有「神秘主義」;相同地有「神秘主義」色彩的也不全然會有靈恩,但其中有些人卻會同時具備有這兩項特點。例如保羅,在使徒行傳二十章9~12節,他甚至可以使死人復活(從三層樓摔下的少年猷推古),證明他有靈恩的恩賜。哥林多後書十二章說到保羅被提到三層天上去,進出樂園,聽見隱密的言語證明他也有「神秘主義」特色,只是他認為這種屬於神,奧秘不宣的境界是「人不可說的」(林後十二:4)。因此,保羅捨棄這部份的經驗論,轉而用理性描繪「在基督裡」(羅八:1~2),「與主聯合」(羅六:5~6)的教義。加爾文便強調在聖餐中,人將透過聖靈與主基督聯合,所以主張宗教內有神秘性是無可厚非的,改教運動馬丁路德也是這號人物,問題是「神秘主義」的內涵太廣闊了,合乎聖經的教導才是我們所要宣揚和堅持的。
(一)
神秘主義的主張
神秘主義運動從十四世紀起盛行至十五世紀,這派宣稱,人可以直接與上帝接觸,當人的個性(individuality)和被造性(creaturehood)被上帝的屬性吸納後,人可以像上帝一般。「聖父不停息地產生聖子,…祂也生我為祂的兒子,為祂親生的兒子,……正直的靈魂恰如上帝,與上帝同在,與上帝不等,而不在上帝之上或上帝之下。」德國神秘主義者伊克哈爾特(Meister
Eckhardt)說了這些話。6證明極端的神秘主義是將人「神格化」(deification),這與加爾文所說的「與基督聯合」不同,加爾文認為人要與基督聯合,必須透過聖靈為「結合鍵」(bond),且人與基督是“聯合”(union),不是“熔合”
(fusion),所謂“熔合”是兩物混合後不分彼此,而“聯合”後的兩物仍保有自己原來的屬性。因此,人與上帝聯合後,人還是人,不會變做神。神秘主義提出,約翰十:34,耶穌曾指著猶太人說:「我(上帝)曾說你們是神」來證明人可以成為神,但如我們詳考聖經原始出處:「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然而你們要死,與世人一樣。」(詩篇八二:6~7)英文聖經翻譯成小寫的gods:“I
have said, Ye are gods;”(King
James Version),證明耶穌在此不是指人可以成為創造主-上帝,而是別有所指。就因為神秘主義將人人都當做神明,因此,易導向「萬有神論」(Pantheism),這與基督教的「唯一神論」(Monotheism)不符。也因神秘主義主張追求「完全」(perfection)就需泯滅人的個性與被造性。因此導致在歷代基督教裡,他們往往離群索居,脫離凡世的生活,「神秘主義……傾向於以愛為純粹對上帝的愛,而不與現實社會及人類的弟兄之誼發生關係。……中世紀所留下來的神秘主義往往忘記了從基督所啟示的愛之完全是和歷史有關的。」7洪鵲華會離開屏東鹽州人多的「祈禱厝」到台北僅有何氏母女的公寓處修煉,就是這原因。
二)
希臘哲學V.S.希伯來神學
另一個促成神秘主義泯滅人性追求神性的原因是:視肉體為邪惡,靈魂為聖潔,這種觀念深受希臘哲學的影響。例如:柏拉圖的「理想國」將人比喻作囚在牢房的犯人,只能從斗室內小燭光辨認事物,直到出獄後走到陽光下才能看清外在的世界。「牢房」即桎梏人類心靈的「肉體」,只有脫離肉體才能讓靈性奔放,看清周遭事物。這與希伯來人的「人觀」不同,希伯來人視肉體雖必腐朽,但仍會復活(約翰十一:24),因為被造的萬物(包括肉體)都是善的,「神看著一切所造的,都甚好。」(創世紀一:31)8這麼說罪既不是像保羅所主張的從肉體而來(羅馬七:18,八:13),那麼罪惡從那裡來?按照創世紀的記載,在人類被創造之前魔鬼即已存在,而人類就是因為師成這位「墮落的天使」(以賽亞十四:12~15),忘記自己被造物身份而想與上帝同等,「人心中的罪惡乃是由於人不願意承認他的依賴地位,也不願意接受他的有限性和不安全的地位。」「試探的根源在於人的驕傲與自是心」9神秘主義認為上帝與人的意識之最深層是一體的,只要將人的個性極端摧毀,而讓最深層的意識發揮到極度,人可以暫時成為上帝,這與正統的基督教教義不符。10我們不曉得洪鵲華有沒有將自己神格化的意圖,但她用禁食來泯滅人的個性,為使人類的意識之最深層凸顯出來,則是在走一般神祕主義修煉的路線。
另外,她向何氏母女表示自己罪很重,須要修行。以一個富有靈恩能力的人為何還會為罪憂慮?這是否正如新正統派的導航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1982~1971)所言「人是自由的,也是被綑綁的,是無限的,也是有限的,所以她是憂慮惶恐。」「人生一有憂慮,就可能產生驕傲之心或情慾之念。人想要抬高自己的偶性生存以入無限之境,他就陷入驕傲中,當人想藉著沉湎於『易變之善』當中及斲喪於生機之間,來逃避靈性自由中的無限可能,和自我抉擇中的責任與危機時,他就墮入於情慾之中。」「最純粹的基督教人生觀,以人為
“上帝的形象”
與
“被造之物”的合一體,當他處在最高靈性地位時,他仍然是一個被造者,而在他的自然生活的最鄙陋行為中,他仍顯出若干上帝的形象。」11是不是這樣,值得研究。
對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之建言12
(一)
為了使追求靈恩之長老教會信徒及堅持走傳統路線的長老教會信徒,兩者可以合作服事,必須要注意以下幾點:
(1)
為迎接多元化時代的來臨,信徒心態必須調整。
(2)
教會內雖有神學立場的不同,但仍必須追求愛與和睦。為真理受苦,固然值得,但最大的品德仍是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約翰十三:35)。
(3)
寡中求和,異中求同,儘量堅持及專注於本質性的教義,稍不重要的教義,如「方言」這個議題,對追求靈恩者不可將其抬高為最大的靈恩,未有這方面追求者也不要將「方言」當做對靈恩派者的最大打擊點。13
(4)
切勿驕傲:有人說「我們有純正的教義」,也有人會說「我們有真正的經歷」,兩者都可能成為屬靈的驕傲。
(5)
教會應儘量引導這兩種信徒走向積極,有建設性的福音行動:要改變一種遵循已久的禮拜儀式不是容易的,太快的改變會帶來反彈。在教會各個團契的聚會中,可以採取不定形式的聚會,保留一些機會給願意嘗試靈恩者。統計數字顯示,教會如果一味追求靈恩,最後將導致教會成為靈恩派。14
(6)
必須尊重聖經和本宗信仰告白:我們是一群根植在聖經傳統裡的信徒,具有宣教及告白信仰的歷史。因此我們必須擅守下列三項:聖經,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及長老教會憲法。
(7)
避免在教會及家庭中因為靈恩而有不當的分裂來羞辱主名。
(8)
在一信一主之下,諸般的靈都必須被察驗(約翰壹四:1)。
(9)
當了解有挑戰才會成長:我們活在一個處境,需要借著聖靈、聖道及教會生活之間,彼此所建立的關係來更新,才會有成長。
(二)
對靈恩的牧長建言:
牧者在引導教會走入靈恩運動或根據聖經,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教導合乎本宗的聖靈觀之間,扮演關鍵性角色。我們如何在靈恩運動之中自處?
(1)
不要誤解將所有靈恩都歸諸於一類,其中是有很多不同種類。
(2)
不要誤以為走靈恩的都是一些情緒不穩定宗教狂熱份子。如果閱讀那些人的見證,你會發現有些人是因為自己教會冷淡或疏於教導這方面的知識,致使他們熱衷靈恩而
不衰,有些是因為懷疑自己是否得救,有些是因為在危機中不能體驗上帝同在的感覺,個人生活上的失敗、疾病、藥癮纏身等等。通常都是在個人生活上,教會及家
庭中有被問題困擾的。因此與其要處理靈恩的問題,倒不如去發現他們背後的真正需求。15
(3)
對走靈恩的牧者建議:當在準備聖經,講道時多讀一些John
Calvin的釋義或考查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的內涵。只會天天閱讀靈恩方面的書籍,通常使人由長老教會轉向靈恩教會。
(4)
當長老教會牧長有意要轉向靈恩型態時,當留給自己一段時間去面對自己良心的爭戰,並且透過禱告、讀聖經,前後思考一些問題。適當鼓勵些牧者將自己的困擾帶到傳教師會中討論,這種理性、良性的溝通,有助於彼此的了解和關係。
(5)
硬要把靈恩派的教義塞進長老教會的系統,勢必造成教會分裂,也增強信徒反感及防衛心,因此未實施靈恩教導之前應考量教會目前的型態是否適合。
(6)
牧者應小心注意那些宣揚不同福音和聖禮觀的靈恩派人士,避免與他們交往過切。16辦靈恩特會時,應對所請之講員的神學背景、人格、道德及財務徵信有所瞭解。
(三)
向那些對靈恩派同情者的建言:
(1)
與同是長老教會信徒商討你對靈恩運動的看法,
(2)
正視靈恩派過分強調接受“聖靈的洗禮”而忽略了聖禮典中的洗禮。要仔細考察五旬節教派對洗禮及聖餐的看法。
(3)
注意韋斯敏斯德信仰白中警告:不要有主觀地認為聖靈可以在聖道及聖禮以外與人直接接觸。
(4)
留心那些引人注目的方言、神醫、預言,會使人離開聖經-赦罪的福音,而轉向熱衷身體得醫治,不能明瞭的方言或對人一生前途的預告,以這些來代替福音。且過分熱衷這些會使人有情緒主義或感情主義的危險。
(5)
考慮是否有過分重視神蹟、奇事,耶穌曾警告那些求神蹟的人,並回答他們有關信仰的問題。(馬太七:21~23,二十四:24;馬可十三:22;路加十:17~20;約翰四:48)。17
(6)
留心提防一些攪亂教會的教義,它們不正確地引用一些個人經歷或敬虔方式,卻違反根植於聖經的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和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
(7)
避免表現自己是靈性高超的基督徒而令教會中其他的人有拙劣的感受。
(8)
多專注改革宗所主張“因信稱義”的恩典,這不僅單單指耶穌為世上的罪人捨命,而且也是強調聖靈多藉著上帝的恩典建立教會,少藉由神蹟。奇事。
1996年2月27日
註解
1.
《中國時報》及《自由時報》,同時刊載在1995年10月5日,第5版。
2.
《台灣教會公報》1995年10月15日,第2版。
3.
此處需參考下列四本書籍:
ú
Alasdair I. C. Heron, The Holy Spirit, (Philadelphia:
Westminster, 1983), P.63
ú
Stanley M. Burgess, The Holy Spirit—Ancient Christian
Traditions, Introduction, note 9, (Peabody: Hendrickson, 1994),
P.8
ú
Richard S, Tailor,ed., Beacon Dicitionary of Theology (Kansas:
Beacon Hill, 1983), p.390, s.v.“Pentecostalism,”by
Timothy L. Smith
ú
Donald W. Dayton and Robert K. Johnston, ed., The Variety of
American Evangelicalism,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1991),
P.46
4.
主流派教會是指浸信會、循理會、衛理公會、聖公會、長老教會等,較有組織及跨國性的大教派。
5.
《和撒那月刊》1995年5月,第5期,第8頁。《和撒那月刊》的前身是《春雨雜誌》及《和撒那簡訊》,於1995年1月創刊。
6.
尼布爾,《人的本性與命運》,初版(香港:基督教輔橋出版社,1959),頁56,59-60又見,Adriaan
H. Bredero, Christendom and Christianhity in ther Middle Age
(Michigan: Eerdmans, 1994), P.42。
7.
尼布爾,《人的本性與命運》,初版(香港:基督教輔橋出版社,1959),頁379。
8.
同上註,頁12。
9.
同上註,頁149及189。
10.
同上註,頁135。
11.
同上註,頁181,183,149。
12.
本處大部份參考美國路德會資料,經適當修改而完成。
13. Paul D. Opsahl, ed., The Holy Spirit in the Life of the
Church, (Minneapolis: Augsburg, 1978), P.250。
14.
同上註。
15.
同上註,頁283-4。
16.
同上註,頁284-5。
17.
同上註,頁285。
§
本篇是1994-5在國外研讀「加爾文聖神觀」後,
所寫的報告, 也感謝屏東中會補助我出國的部份經費。
本篇報告即當年用來回覆中會的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