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耶非耶?

對蔡蔚群的《教案:清季台灣的傳教與外交》[1] 乙書的幾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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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宗興撰  

刊於《台灣史料研究》第20期,20033 


 

浩浩愁,茫茫劫,短歌終,明月缺。鬱鬱佳城,中有碧血。碧亦有時盡,血亦有時滅,一縷香魂無斷絕!是耶非耶?化為蝴蝶。

  一、楔子

上述的銘文 是在描述清朝乾隆時期,香妃傳說的淒美故事。武俠大師金庸就據此寫出他第一部膾炙人口的小說《書劍江山》來,——它可是部引經據典,令人愛不釋手的歷史小說。可不管是民初史學家孟森的「香妃考實」,或吳相湘的「香妃考證研究」,或多年前聯合報系的香妃是否為容妃之辯[2],如何考據,如何論斷,沒有人會因真有香妃其人,就說《書劍江山》確有其事,畢竟寫歷史與寫小說是不同的。寫歷史正如法官斷案,講求証據,是所謂有一分証據,講一分話。至於寫小說就不同了,大可隨心所欲,愛惡由之,是故,金庸在「後記」中就說:

歷史學家當然不喜歡傳說,但寫小說的人喜歡。乾隆修建海寧海塘,…有厚惠於民。我在書中將他寫得很不堪,有時覺得有些抱歉。他的詩作得不好,本來也沒多大相干,只是…到處見到他御制詩的石刻,心中實在很有反感,…不諷刺他一番,悶氣難伸。

這就說明了,何以一樣的香妃,卻可以是嚴謹無趣的考據文章,也可以是愛恨情仇的歷史小說,二者之別,正如清朝史家章學誠說的:「文人之文,惟患其不己出;史家之文,惟患己出」耳。

 

二、是寫歷史還是寫小說?

就像金庸所云,歷史小說的確最喜歡傳說,針砭人物之際,當然不問証據,只憑好惡。以此觀之,我覺得,蔡蔚群的《教案:清季台灣的傳教與外交》書中,就充斥這些現象,往往讓人搞不清楚,他是在寫歷史呢,還是寫小說。

例如,在信徒入教的原因項下,他特別強調「番仔勢」:

…改信基督教的平埔族人,多半處於貧困、負債的狀態,他們對於教義並無太大的興趣,反而期待成為教徒以後,能夠從中得到若干好處,對此,甘為霖亦深表憂慮。p.145

1871年底,道明會傳教士良方濟針對英國長老教會的情況,曾經有以下的言論:「許多為非作歹的人尋求耶穌教傳教士的庇護,正因為這麼做可以免除官員的懲罰。你知道,這裡的耶穌教傳教士都是英國人,而官員最怕的就是英國人。」p.153

可是,關於平埔族入教之事,他並未說明來源出處,而當它是定論處理,彷彿沒有爭議似的,這樣可以嗎?要不要我也抄些甘為霖對平埔族的看法來對照一下呢?

有一些人遭受痛苦的試探,其餘的人面臨幾乎至死的迫害。[3]1872/2/20

在柑仔林,五個前來問道理的候選人,只選一個,這個可憐的女人的家裡遭遇很不幸的事,她的四個兒女在一年左右先後去逝,她不識字,但她的聖經知識出奇的好…。[4]1872/10/6

對於「貧困、負債」、不識字、受迫害,又單純的平埔族而言,我就看不出信教有什麼「番仔勢」的好處可言!甘為霖雖曾談及入教的幾種心態,比如,「好奇心」、「自私或世俗的動機」,「及喜愛禮拜,願意更好並成長像上主和救主耶穌一樣。」[5]可 奇怪的是,蔡蔚群的書中卻從不提信仰的理由,好像入教與入「萬客隆」當會員都相同,這樣可以嗎?若拿掉信仰,只問利害,那麼今日高雄大使命教會,設教十年來,會友人數激增至九百多人,又怎麼解釋呢?對於「番仔勢」,他書中僅列舉了一個阿猴建堂的實例,就算加上吳學明與賴永祥自「教會報」發現的案例,那總共 才多少件呢?[6]為什麼不自問,這些個案與當時的受洗人數或禮拜人數相比,算是極少數的個案,還是普遍現象呢?研究歷史的人,可以這樣以偏概全嗎?

至於道明會傳教士良方濟的言論就更好玩了,蔡蔚群不應該只引用一小段,且讓我把前後文中,與長老會相關的都翻譯出來好了:

新教徒無恥的重覆指控我們天主教是 崇拜偶像的,因為我們奉祀馬利亞及聖徒圖像。…他們也說我們神父拒絕婚姻的獨身是錯的,若人人皆追隨我們,他們說,那麼世界就完了。此外,他們暗示,我們是懦夫,因為我們拒絕去大庭廣眾的市場傳福音。…他們的作為所造成的損害是不易測量的,但肯定甚鉅。…他們本地教友慣於爭辯任何事,即使他們什麼都不懂。 又因為他們相信,他們依靠耶穌基督,就可以輕易得救,他們就什麼也不怕。[7]

之後他才接著說:

許多為非作歹的人尋求耶穌教傳教士的庇護,正因為這麼做可以免除官員的懲罰。你知道,這裡的耶穌教傳教士都是英國人,而官員最怕的就是英國人。

由此可見,良方濟的信,旨在攻擊「耶穌教」:從馬利亞到獨身,從宣教方式到三位一體論,從輕視、嘲笑到抹黑…,如果,這麼偏頗,這麼煽情的資料,都可以為証,那麼,拿金庸的小說來寫論文評乾隆,又何嘗不可呢?

又例如傳教士的問題,他說:

傳教士態度與行為的不當,就台灣而言,似乎不能說完全沒有,但是郭德岡、馬雅各等傳教士平日的態度與行為,整體而言仍屬中規中矩…。p.66

聖經上說:「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寫歷史的人, 怎麼可以在毫無証據之下胡扯,說些模稜兩可的話呢?信不信,把任何人,包括蔡蔚群的名字替換上文的「傳教士」、「郭德岡」或「馬雅各」,保證仍然一體適用。這種「想當然耳」的毛病在論及甘為霖時,更是變本加厲,脫線出軌:

…溫旺是該處教會的核心人物,早年與吳志高族人有過衝突,遂被挖去雙眼。…1877 414日, 溫旺與他十一歲的兒子溫木,…遭到章興率領的七、八名歹徒襲擊,…溫旺則當場不治死亡,…歹徒之一的土被民眾送交法辦,但三天後越獄,逃到吳志高所屬的一間糖行。官員要求吳志高交出人犯,但吳不肯。…以上內容乃根據甘為霖本人的記載撰成,立場不甚客觀。由於缺乏其他資料佐証,所以無法作更深入的討論。p.141

…甘為霖於事發當時的兩份報告中 (分別是給駐打狗英國領事和倫敦英國長老教會母會),…與《台灣佈教之成功》所記明顯不同。…就同一事情的記憶而言,事發十餘年後的記錄,竟然比事發之時的記錄詳細,也頗不合理。所以,甘為霖在《台灣佈教之成功》中對陳祚的指控,其真實程度令人懷疑。p.135

這裡,我想問的是,蔡蔚群憑什麼認定甘為霖記載的教徒溫旺被殺事件,不甚客觀呢?是溫旺未被挖去雙眼,還是他之被殺是咎由自取,或是他根本未死,旨在嫁禍吳志高,不對吧!難道甘為霖敘述的這些不都是事實麼?如果,良方濟的信中用「無恥的」shamelessly)、「懦夫」cowards)、「為非作歹」evildoers等字眼都算客觀,那麼,甘為霖用詞遣字,平和溫馴,怎麼不客觀了?且蔡蔚群既說缺乏其他資料佐証,又如何証明不客觀呢?[8]更何況還有一位人証:施大闢牧師呀![9]甘為霖不是特別提到他的同工施大闢在溫旺未死前曾與他短暫卻親密的在一起嗎?難到如此還會有錯嗎?除非甘為霖故意說謊!

事實上,蔡蔚群就認為甘為霖對陳祚的指控,有說謊嫌疑。理由是,同樣的白水溪事件,同樣的甘為霖,何以《使信月刊》The Messenger與《台灣佈教之成功》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記載不同?而且「就同一事情的記憶而言,事發十餘年後的記錄,竟然比事發之時的記錄詳細,也頗不合理。」可是蔡蔚群呀,你怎麼不多用點心比對呀!你可知道,即便是同樣的事件,同樣的甘為霖,可登在《使信月刊》與《台灣佈教之成功》的文章卻沒有一篇是相同的嗎?就拿《台灣佈教之成功》中甘為霖的第一封信1872/2/20與《使信月刊》同封信1872/6比較,就會發現,相同的部份僅十分之一耳,而且,同樣也是,「事發十餘年後的記錄,竟然比事發之時的記錄詳細」,這又怎麼解釋呢?甚至,有時候,甘為霖心血來潮,還會把二封信剪成一封信,如給馬雅各信1872/6/3與宣道會財務信1872/6/16即是如此。至於「冗長的討論」與「簡短的討論」這類形容詞或名詞之不同,更多不可細數,如何能據此就下結論說:「對陳祚的指控,其真實程度令人懷疑」呢?[10]如果蔡蔚群是法官,斷案卻如此糊塗,那麼黎民百姓可要燒香拜佛,自求多福了!

說到糊塗,還有個實例可談,蔡蔚群在「緒論」中大肆評論多種論著之優劣,可卻對李國祁的一段話,只述不評,想來他是同意其看法的:

…從不同的角度,探討台灣教案的成因與特色,以及南北教會與教案的差異。他認為台灣傳教中心在台北、宜蘭一帶,南部教堂較少,可能與南部中國文化根深蒂固,以及北部馬偕的努力有關。p.19

嘿,這種說法倒是第一次看到,很新鮮。我們真是井底之蛙,竟不知教會外的歷史研究者,居然有這等結論,實在有夠厲害。可是,想像力是一回事,事實真相又是一回事,只要我隨便攤開手上的數據,就能輕易証明此說是「小說」,不堪一駁也:北部教會從1872年初至1879年底,八年之中,計有「教會20所,傳道師20名,信徒300名」[11];而南部教會從18656月至18734月,八年之間,教會22所,信徒1632名,禮拜人數3500名,[12]這又怎麼說呢?這些數據,我均刻意挑自蔡蔚群所列的參考書目中,甚至,我們所參考引用的資料頁碼才差三頁耳[13],做學問如此糊塗,如此粗枝大葉,真該打屁股。

或有人會 說,無論如何,你總不能否認,蔡蔚群書中的確使用大量基礎史料吧!嗯,這倒是,他的努力是值得肯定的。可是,看他運用史料的情況,我不禁懷疑,他並非基於紮實的閱讀大量史料,而是得力於高人指點,或抄襲註腳,所以才會呈現史料搜羅甚廣,可卻在基礎史料的引用與研判上,出現破綻百出的奇怪現象。白水溪與杜君 英二教會,就是典型的例子。

 

三、白水溪的起源

關於白水溪教會的創設之事,蔡蔚群說:

…位於嘉義城南方的白水溪(Peh-tsui-khe,今台南縣白河鎮境內)禮拜堂,也在這一波平埔族的傳教熱潮中,於1872年間設立。p.130

為了突顯他的「新發現」,他還特別在註腳中解釋道:

在長老教會本身出版的著作中,有將白水溪教會誤以為1874年成立者,例如Edward Band, Working his purpose Out: The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resbyterian Mission, ,p.93賴永祥,〈白水溪遭難〉,203《台灣教會公報》週刊編,《台灣古早教會巡禮》…,169

這次蔡蔚群說對了,萬榮華(Edward Band)書中是將年代搞錯了;賴永祥則不但搞錯年代,連創設者也說錯…。可問題是,蔡蔚群所根據的史料,是登在187612月《使信月刊》上的馬雅各的特別報告,或許,蔡蔚群不知道馬雅各早在1871年就回英國定居了吧,如此二手資料的可信度,尚不足以駁斥別人的呀,更何況,做研究不是要求「上窮碧落下黃泉」麼?既然要秀資料,就該秀一手的才對呀!

事實上,不但我們長老教會歷史委員會編著的《歷史年譜》沒弄錯;連賴永祥也在〈訪白水溪番仔田吉貝耍〉文中變相更正了前文的錯誤1993),你蔡蔚群怎麼不提呢?更重要的是,他們所依據的均是甘為霖在「白水溪」的現場報導哩!只可惜,甘為霖的資料僅能証明在187211月之前,白水溪教會已經每週聚會了,卻不能依此確認「白水溪」設立的時間。若根據《英國長老教會宣道檔》縮影資料中的〈台南長老大會、堂會支會和長老執事1904年的總單〉[14]記載:「岩前建立的年,1872」,這裡所說的「岩前」,即是白水溪教會被毀之後重建之地,後來教會據此改稱「岩前」。[15]雖然,這份〈1904年的總單〉是英國母會的檔案資料,正確性頗高,可卻是二手資料,說服力仍嫌不足。

那麼,我們能否確定白水溪教會是在1872年創設的呢?我以為,答案應該寫在《使信月刊》。可奇怪的是,若我們翻開《使信月刊》,從1871年找起,你會看到許多禮拜堂落成的記載,諸如:「柑仔林」、「拔馬」1月);「東港」314日);「崗仔林」8~9月)1872年又有「竹仔腳」114日);「杜君英」422日);「鹽埔」5月);「番仔田」7~8月)等等,可就是沒有「白水溪」,緊接著就是上述的甘為霖去「白水溪」的報告了1112日),彷彿「白水溪」是憑空出現的。但是,如果你小心過濾《使信月刊》的資料,就會發現二處奇怪的記載:

Tihia問我,如果可以的話,允許他拜訪KutanTolokuh,那裡很多人一再表示,渴望瞭解耶穌的教訓。前者距拔馬9哩,後者將近20哩。…結論是Tihia與他們先去Kutan之後再去Tolokuh[16]1872/3/26

德馬太報告二個新據點,一個叫番仔田,位於往嘉義的路上,從台灣府來,約莫一天路程;另一個是Toloku,在更遠的地方。[17]1872/7~8

這裡所謂的Toloku,是指哆囉嘓社,原為平埔洪雅族之地,後為希拉雅族所據,為現今的東山鄉番社附近。可是,當年在東山白河地區,僅有「白水溪」一間教會而已,可見這個所謂的Toloku教會,就是「白水溪」之誤也。

如此証據,我們才敢說,白水溪教會的確是在18727~8月間創設的呀!

 

四、杜君英的結尾

由於要說明1885年發生的二崙教案,蔡蔚群就根據萬榮華的說法,從杜君英教會談起:

杜君英Toakungeng今屏東縣內埔鄉太和村亦為一平埔族教會,成立於1872年。離此不遠處有一個很大的客家聚落——二崙庄Erh Lun Chwang,今屏東縣內埔鄉,少數幾位信奉耶穌教的客家人,前來杜君英教會作禮拜。…後來因為洪水氾濫,沖毀杜君英禮拜堂。於是,平埔族首先在中林Tiong-na,今屏東縣內埔鄉中林村自立教會;客家教徒為了免去長途跋涉與語言隔閡的困擾,也希望在二崙設立各家教會。p.45

可是,他卻發現,二崙教案的時間與杜君英禮拜堂被毀的日期有嚴重落差,於是在註腳中解釋道:

根據史料的推估,杜君英禮拜堂遭洪水沖毀,當在18781879年。但是教會著作中,有將此事記為18961898年發生者,偏離事實太遠。詳見《台灣教會公報》週刊編,《台灣古早教會巡禮》,191,507

蔡蔚群以為經過這樣的處理,時間的落差就不見了,可卻沒注意到,他在正文中仍留下一條怪異的尾巴:

事後,巴克禮欲離開二崙,前往杜君英避難,途中又遭兩名客家人搶走身上的金錶等物品。p.147[18]

那麼,問題來了,既然杜君英禮拜堂已遭大水沖毀,巴克禮還去杜君英避什麼難呢?在《福爾摩沙的巴克禮》書中,巴克禮描述道:

稍後,一婦女自杜君英來,帶給我一封那裡的弟兄的信,警告並反對我在二崙過夜,說在另一次的攻擊下,會有危險,勸我與這位婦女一齊離開,她會背負我的行李。[19]

又如果,杜君英禮拜堂早在18781879年遭大水沖毀,那麼,哪會在七、八年後,仍有稱為杜君英的弟兄來信示警呢?更有趣的是,若蔡蔚群推測屬實,何以在20年後的1897年,「杜君英」仍然派員參加「南部長老大會」呀。根據《南部長老大會議事錄》記載,18973月大會與會的各教會代表中,就有杜君英的長老潘阿陣;18984月大會中,也有杜君英的王希賢;同年10月的大會仍有潘阿陣與會,這又怎麼解釋呢?事實上,「偏離事實太遠」的,正是蔡蔚群自己啊,他企圖提前報銷杜君英,可是人家杜君英教會的確遲至1897年仍然健在的啊!那麼,蔡蔚群所面臨的「時差」,又是怎麼一回事呢?根據甘為霖的《台南教士會議事錄》1898112日,杜君英項下記載:

同意杜君英禮拜堂的材料應該分成二份給平埔番,一份給客家。

這就是中林教會與內埔教會的起源了。[20]由此可知,蔡蔚群的問題不在「時差」,而在他上了萬榮華與巴克禮的當了,誤信史料,錯把「內埔」當「二崙」了。

不過,話說回來,二崙的確是杜君英教會的客家人分設出來的,這在《台南教士會議事錄》中就清楚記載:

那些現在在杜君英禮拜的客家人,希望選擇屬於自己的禮拜堂,以與平埔番的會友分別出來。1884/2/27

巴克禮報告,在客家村落二崙發現適合做禮拜堂的地點,那建築物稍加處理,就可以立即使用,…叫價100元。經冗長討論並與二位傳道協商之後,全體一致同意購置,但去信杜君英的弟兄,說明目前不可能派傳道至二崙,是故,不得已將新拜堂延至年底才開始。…1884/3/26[21]

對此,賴永祥的〈內埔遇阻,圖進二崙〉一文也談得很清楚[22]1998/1,可惜蔡蔚群沒能讀到,不然,或可避免此錯也。

 

五、結論

我們相信,歷史真相只有一個,間或有因立場迥異而產生的羅生門,但是真相卻只能是一個,與立場如何無關。換句話說,我們可以斷言,誰的立場越鮮明,誰越會妨礙自己資料的判斷與取捨;誰的立論越偏頗,誰的考據文章,就越像歷 史小說。而這些,也全掩蓋不了事實,徒讓後人笑話而已。畢竟,寫歷史與法官斷案是不同的。法官是有權威的,不管他對不對,或者你服不服,反正他說了算;可歷史卻大不相同,歷史研究是沒有權威的,但憑史料之多寡、閱讀之紮實與研判之精準見真章耳。

是故,我以為,要論斷馬雅各與甘為霖或其他信仰前輩之事蹟,是可以的,不過,請拿真憑實據,有一分証據,講一分話,這才是為學之道呀!

200282

            


 附註 

[1]蔡尉群的《教案:清季台灣的傳教與外交》乙書(20009月,博揚出版),是將其師大史研所碩士論文:《清季台灣教案研究(1859-1885)——以地方交涉為重心》(1998/6),增補而成。

[2] 黃鶴的「還『香妃』歷史面目」(1987/8/1,美世界日報);高陽的「香妃的真面目」(1989/11/22)、「三項鐵証,原來如此」(12/19)、「我也為所謂香妃再說幾句話」(1990/1/1);姜龍昭的「容妃不是香妃」(1989/12/15)、「我為香妃說句話」(12/26);江述凡的「高陽,請慢走!」、「高陽,請接招!」、「『香妃』與『臭蛋』之爭」(1990/1~2,聯合、世界論壇、李敖千秋評論102)。

[3] WM. Campbell(甘為霖),An Account of Missionary Success in The Island of FormosaVol.1p.227

[4] Ibidpp.245

[5] Ibidp.234

[6] 吳學明的〈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入台初期的一個文化面相——「靠番仔勢」〉1999/12提到,「靠番仔勢」的人,共11人:「屏東」建堂的小工人、教徒洪趲、彭根;「舊城」的黃香;打鐵庄的居留哥等4人;逃犯黃厚生、周禹;「太平境」的黃賢;「東港」的何聘。「靠番仔勢」的教會兩間:劉厝庄與店仔口。至於賴永祥提到的,也是上述12人中的「舊城」的黃香與打鐵庄的居留哥等5人。

[7] Pablo Fernandez, One Hundred Year of Dominican Apostolate in Formosa, 1859-1958,p.138

[8] 倒是蔡蔚群在處理「莊清風命案」時,(p.77)明明還有英方及台灣教界的資料可供佐証查核,可他卻偏偏全盤採信清朝官方的片面之詞,這才叫做「立場不甚客觀」呢!

[9] 施大闢,Rev. David Smith,在台時間1876~1882。關於施大闢對此案的看法將另文處理。

[10]另,基於詳細比對甘為霖的信件之後,我以為,他是另存有底稿的(或是日記),而不管是信是書皆本於此也。

[11] 陳宏文,《馬偕博士在台灣》,1998/5增訂,中國主日協會。pp.48~50p.207

[12]The Messenger, 1873/5

[13]Edward Band(萬榮華), Working his purpose Out: The History of the English Presbyterian Mission, 1847-1947, Part 2, p.96.中的統計數字與前不同,自當以《使信月刊》為準。

[14]〈台南長老大會、堂會支會和長老執事1904年的總單〉全文為白話字,刊於Presbyterian Church of England Mission Archieves,1847~1950(「英國長老教會宣道檔」縮影資料)。

[15]WM. Campbell(甘為霖)的Handbook of the South Formosa Mission也是「白水溪」、「岩前」二者互換併稱,因此,岩前教會才是接續「白水溪」的百年教會。

[16] 甘為霖1872326日的信,The Messenger,1872/8p.182

[17] The Messenger,1872/11p.251

[18]關於金錶被搶之事,巴克禮說:「可能就在這個時候,我的錶及錶鏈掉到地上。」這就說明了,巴克禮連錶怎麼丟掉的都不清楚,故不能說:「遭兩名客家人搶走身上的金錶等物品」云云。Edward Band(萬榮華), Barclay of Formosa,p.65

[19]Ibid, p.64

[20]WM. CampbellHandbook of the South Formosa Mission, 531.4p.197。在Index中,甘為霖把內埔誤植成建功庄,p.395

[21]Ibid,159.14161.4162.1174.8188.3etc.

[22]賴永祥,《教會史話》第五輯,2000/1pp.77,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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