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364 新樓購地高耀中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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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史話 301-325

教會史話 326-350

教會史話 376-400


  1. 黃信期教師的風貌

  2. 周步霞的傳道腳蹤

  3. 傳道周步霞的子女

  4. 鹽埔仔人張匏醫生

  5. 李豹的入信和迷惑

  6. 李豹的售經旅行記

  7. 元氣旺盛的佈道家

  8. 李道隆編製血統表

  9. 李登炎出身於岡林

  10. 傳道卓道生的履歷

  11. 有成阿勿編假見証

  12. 得安堂堂主蘇甲寅

  13. 蘇甲寅和高耀失和

  14. 新樓購地高耀中友

  15. 興建新樓教士住宅

  16. 仁和堂流出鴉片丸

  17. 用鴉片丸來戒鴉片

  18. 傳道人曾經售奎寧

  19. 接辦仁和堂的徐賞

  20. 函新加坡問天賜裔

  21. 傳道吳雞母及其妻

  22. 翻議事錄看吳雞母

  23. 吳從新傳道及其裔

  24. 埤頭草店尾人林乾

  25. 林乾結出許多子粒


 

 

 

 

       1874同治3,甘為霖牧師及德馬太醫生在府城內彌陀寺後永康里西竹圍地方,購得永遠租給約田園(Handbookpotato field)一所,大小三坵。查得《台灣私法物權編》《台灣文獻叢刊》第150種,P.1363-1364),錄有領事館登錄第廿八號「永遠租給約據字」。立據者葉舖,收據者監物及德順,當然是指甘為霖(William Campbell)及德馬太(Matthew Dickson);而中友高德耀,就是府城教會長老高耀之一名字又名鳳翔,參見《教會史話》137321。登錄據字於光緒3323日蓋印。

  約據字云:立永遠租給約據葉舖,今有同治三年間自己手置花園一所,大小三坵,坐址台灣縣轄郡城內彌陀寺後永康里西竹圍地方。其花園東至戴家水溝,西至塚埔竹圍,南至公路,北至方家園岸,四至明白為界,自願永遠租給英國教師監物醫師德順,當日收足永遠六八租銀四百二十元。其花園地內所有,聽憑教師監物等撤改,隨便起蓋禮拜堂醫院居住。自收足永遠租銀之後,租主自應永不納租舖,亦不得別生枝節。保此花園地係舖自己手置,與房親伯叔兄弟姪人等無干;倘有來歷不明以及重張典掛,嗣後有人爭執言說,則舖應出頭承當,與教師監物等毫無干涉。至該業錢糧,每年應納供穀一百五斗零九合六勺,既屬永遠租給教師監物等,自應歸在教師監物等搬戶完納,以見劃一。今欲有憑,立此永遠租約據一式三紙,並繳上手司單印契五紙,老契八紙,約字三紙,鬮書一本,統付為照。即日同中收過永遠六八銀四百二十元完足。光緒元年三月廿三日蓋印。中友高德耀、吳汶水、許溪水、在見葉占鰲、代書地保、立永遠租給約據葉舖。

  按:所購土地離二老口醫館舊樓,參見《教會史話》134)步行約十分鐘,在大東門內約四分之一哩(a quarter of a mile inside),而離彌陀寺僅幾百呎。1876年教士會就在此地建了首棟住宅,稱「新樓」(HandbookTainan New Bungalow, sinlaw,有別棟時就作Front House)。此住宅是二層樓,各層樓有七個房間,樓上得住一對宣教師夫婦及一單身宣教師,建竣就由甘為霖牧師及德馬太醫生居住,樓下作儲藏室及傭人居間之用。當1884年馬雅各醫生夫婦第二次來台時,他倆住西翼樓上樓下並加樓梯及廚房,而甘夫婦繼續居東翼。「新樓」之名,後來不只指此房屋,就是該地,甚至以後續購的土地也都如此。(Handbook, P.XV)

 

 

 

《台灣教會公報》 2312期 主後1996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