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人勿用鴉片丸來戒鴉片癮的文章,屢次見於「教會報」。茲摘錄二則。從白話字譯出如下。
光緒13年3月刊《台灣府城教會報》(第21張,1887年,p.17)刊登消息云:「阮勸人戒鴉片,?常常問,有什麼好藥可戒,阮就給講,死心第一要緊。前醫生助人戒煙,因為要使人減輕痛苦,曾製鴉片丸。這丸內先摻鴉片,後摻嗎啡。然而人常常購買鴉片丸吸食過癮,以致比吸食鴉片更糟,醫生所以就不敢隨便賣鴉片丸給人。去年廈門大會議論此事,決定禁絕,勸兄弟們勿買賣鴉片丸,就如不當買賣鴉片一般。阮認為鴉片丸在台灣銷路這麼大,而戒煙者
未增加多少,恐怕是人吸食鴉片丸來代替吸食鴉片。如果是這樣,不得其利,反受其害,因此必須查明並訂對策。設法好,阮再通知您們,現在先要勸大家小心鴉片丸的用法,免著害人」。
光緒15年6月刊《台灣府城教會報》(第49張,1889年,p.46)刊文「論用鴉片丸的危險」云:「因為在台灣有很多人要用鴉片丸來戒鴉片,阮有二項要說明。首項,吃鴉片丸比吃煙更糟。或者有人認為先抽鴉片再吃鴉片丸,其實不是按呢。如果要戒鴉片癮,要緊是照醫館的法度,就是往醫館21日,閉門不出,醫生會診察,是否有什麼病症,有什麼痛苦,能對症下藥。如果人不能來戒鴉片,可到醫館買戒鴉片的藥(不含鴉片成份的)回去自已戒;不要以為沒有鴉片丸就改不了。像在香港島(英國人管轄)很多唐人(中國人)犯罪被囚,有鴉片癮者不得不馬上戒掉,而姻並沒有得到鴉片丸或是藥粉來戒。第二項,阮知道有人用鴉片丸來止痛,認為是靈方妙藥。痛就給孩子吃鴉片丸,以為鴉片丸能醫治。這麼做是不對,是不妥當的。孩子隨便吃不好東西而肚子痛,給他吃鴉片丸,雖然能暫時止其痛,但不能治好他的病,說不定會害了他一命。較好的方法是用些許蓖麻油(To-pi-iu)使他瀉出誤食之物。雖然說鴉片路用甚大,但需要醫生善用才會利人,若是未經由醫生,只道聽塗說隨便聽人就服用,則不但沒有利益,反受其害」。
光緒21年5月刊《台南府城教會報》(第122卷,1895年,p.47)有署名吳牆者也提議來討論買戒煙的嗎啡或鴉片丸的利害關係(原文見後,不擬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