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326 李本蘇得婚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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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史話 301-325

教會史話 351-375

教會史話 376-400


  1. 李本蘇得婚約案例

  2. 李庥天婦籌建女學

  3. 首批駐台女宣教師

  4. 蓋建女學及姑娘樓

  5. 長老教女學的開學

  6. 不纏足運動的先鋒

  7. 陳六伯的兩個女兒

  8. 內社出身的潘阿金

  9. 高鐵潘阿金的婚事

  10. 學天道者宜求良朋

  11. 高長在福建結過婚

  12. 可以將兒女給人嗎

  13. 西螺廖陳明鏡長老

  14. 0六歲人瑞吳偷

  15. 龔家女學有百年緣

  16. 長榮女中的紀念刊

  17. 李仁義長老娘林宇

  18. 買快自拔馬進女學

  19. 拔馬買矸長老之裔

  20. 趙爵祥的傳道生涯

  21. 趙天慈撰「回憶錄

  22. 女學首屆生趙油柑

  23. 趙天恩在麻豆遇難

  24. 高阿金于歸黃信期

  25. 黃西經長老及其裔


 

 

 

 

    我想知道李文盛、李道生父子的事蹟《教會史話》 325),翻查「台南教

士會議事錄」,發現了一個值得介紹的例。長話短說,1889年傳道李槌駐頭社,長子本就讀於大學指神學校,幾年前為了要配婚本,有蘇得議事錄作Saw Tit,略稱Tit-a得仔入籍,已受洗並送到府城就讀於「女學」。幾年平安無事,但11月間得仔向女教師們控本惡待她。她說本打她好幾次,懷惡企圖進入她房間,是早更威脅要逐她出房外。女教士們為了保護起見留她在女教士宿舍,並要求教士會(Council)善處了。

    教士會有關討論,見於第282-284287-290次會議,日期自1889114日起至一1890219日。經過約略如下:

    教士約談李本,本承認打過她,但否認晚間侵入她房間,不過強調他要告訴她廢婚約需要她賠李家4年住膳費相當金額(dollars of her board four years)。為了要諒解過去,教士邀傳道李槌來府城,槌有病,但教士會備轎(sedan chair)使他能來談。教士約談得仔,也與本對質,也邀長嫂高長嫂?媒婆來,先單獨談,后在得仔面前談。得仔談時,安醫生娘(Mrs. P. Anderson)、朱約安姑娘(Miss Stuart)、文安姑娘(Miss Annie E. Butler)都在場。李槌出席應答之后教士會裁決,得仔應由李槌帶回頭社。3個月后再來問2小的意向,本也同意這種安排。安醫生娘、朱文兩姑娘也在場。

    不過翌年1月間,還未滿3個月期限,事情又變了,得仔又被朱文兩姑娘帶到女教士宿舍(Ladies' Bungalow),本曾未遵約要與得仔接觸,讓得仔及姑娘之不安故也。另教士們覺得女教士未知會教士會就如此作表示遺憾。朱文兩姑娘簽意見謂:經過慎重考慮,我們不能同意本及得仔的婚姻,因為得仔始終表示不願意,所以我們贊同棄約,並願意提供適當數額的賠款……。

    教士會裁決教士會是男教士所組成的李本、蘇得的婚約是幾年前由雙方家長依中國習慣所約定的,也是大多信徒間所遵行的方式。吾人是局外人也是外國人(Outsiders and foreigners),除了用勸勉及道德上的影響以外,無法干涉。因此吾人認為從法定保護者,在他們反對的情況下強要女子離開他們是不必要的,也是遺憾地違反法及慣習。兩次把女子帶來教士住區(Mission Compound)一事,會有害於對漢人的事工,尤其對其婦幼事工……。如此,教士會不同意女教士們的建議,囑得仔離開教士住區。

           

 

《台灣教會公報》 2272  主後1995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