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州賞與盧明 大正14年11月18日


盧明收存 台南州 大正14年(1925年)11月18日 發給 "台灣公立公學校訓導盧明 事務格別勉勵ニ付金百三十八圓ヲ賞與ス" (註:盧明 自1918年4月1日至1925年11月18日辭職為止,任職於嘉義公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