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燕臣(1859∼1944)是清季秀才,曾開私塾授徒,其長子茂生(1887∼1947)陪侍在側,習讀四書五經。由於天資優異記力超常,不出數年,作文寫字,幾成一家,號稱「小童生」。林錦生是茂生之從弟,1904年進新樓中學。時伯父林燕臣及許凌雲(秀才)當中學漢文教員兼舍監,茂生當助教(學生稱他「半仙的」),擔任漢文課程及聖詩練習,是當時唯一能彈風琴之教會青年。
林茂生寫有一手雋秀的字,其字跡流傳於坊問,但世人多不知是他的筆。林錦生曾在「70年前之回憶」,披露少年茂生手寫中堂的逸事如下:
當時聖教宣揚,尚屬播種萌芽時代,慕道者必須心決信堅,掙脫禮教傳統之控制,更須通權達變,擊退習俗人情之干擾,才有可能追向永生的窄門奔跑。即此每一位棄邪歸正之入信者,在毀棄邪神偶像、除掉神主位牌之後,他的正廳必定掛起十絛誡命的中堂,闡明聖道之對聯,或有關聖蹟聖道之各種圖畫,藉以表白他全家之信仰。
「當時這些十誡、對、圖畫,都是經由冊房(今公報社前身)偶而、一次由廈門、香港、上海進口,既不常有,數量亦極有限;自然不足以應付南北二路各教會之迫切需要。幸好冊房恰在中學緊鄰,經理孫耀雲先生素知家兄(茂生)能書,遂就近商請幫忙手寫。事關聖工傳播,更是青年服務教會之大好機會,家兄就一言承諾,接受所託。
「按十誡中堂,大小約宣紙全張。寫時要桌面濶大、墨汁豐富,更須有人在傍照料。於是不論磨墨洗筆、拉平牽直、整理打婦,概;由筆者(錦生)擔任臨時書僮,一手包辦。大凡墨筆書寫,只不過如此而已。至於金字之十誡中堂,麻煩可就大了。蓋寫金字,昔不如今。在今日只須筆醮金液,一揮便就。當時則要先採集足量松(榕)樹乳液以代替墨汁。要輕描淡寫,不容點乳沾染紙面。否則,稿成後滿紙麻面至為難看。既然寫完,要等乳液半乾,而後二字一劃按貼金薄。再過一段時間,等乳液乾燥,金薄粘牢,然後用筆掃淨多餘金屑,就大功告成。
「如是,不論中堂對聯,或金字或墨寫,一幅一幅次第完成。耀雲先生也依先後次序,供給那正在如大旱望霓之教會,以滿足會員之需要。如是冊房、教會、信徒皆大歡喜。」
如果舊家存有書寫十誡中堂對聯,無妨請專家來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