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112 進鳳山縣治埤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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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會史話 126 -150

教會史話 151-175

教會史話 176-200


  1. 「臺灣今昔」

  2. 府城廟宇和聯境

  3. 水仙宮一帶是鬧市

  4. 看西街設教受挫

  5. 馬雅各回述挫折

  6. 在旗後建立教堂

  7. 天利行和必麒麟

  8. 馬雅各初訪平埔社

  9. 最早的領洗者

  10. 旗後醫務的進展

  11. 醫館管家黃嘉智

  12. 進鳳山縣治埤頭

  13. 首任駐台牧師李庥

  14. 馬雅各的家屬

  15. 三塊厝.莊清風

  16. 多難的一八六八年

  17. 民惡天主教

  18. 高長的受苦

  19. 用藥迷毒人

  20. 埤頭教會大劫難

  21. 莊清風殉教

  22. 馬雅各上書阿禮國

  23. 贖我罪過

  24. 馬雅各之處境

  25. 樟腦糾紛的解決


 

 

 

    英國長老教會台灣宣教之首要目標,原是台灣府城台南,既不得此,在旗後伺機約年半之後,就向鳳山縣治進攻了。鳳山縣治,原在興隆莊,素稱舊城今高雄市左營區興隆路一帶,乾隆51(1786興隆舊城毀於林爽文事變,縣治乃遷至埤頭今鳳山

    埤頭人陳齊是1866812日受洗,走台灣最早4果子之一。葉清是1867310日受洗,屬第2批受洗者。從埤頭到旗後,有若干人經常來參加主日禮拜,也常有人到醫館求治,於是在埤頭開設醫館傳教之念起。據馬雅各醫生1867426日報告。他派助手二名前往埤頭,暫租借一小房屋舉行佈教(The Messenger, August 1867p.246 )陳子路傳道、吳文水,後來高長也受派前往,馬醫生也有時前往看患者分發藥品。同年77日就在埤頭北門外購買一所房屋作禮拜堂兼藥房(The Messenger, November1867p.337)。地址為新庄子46號,由教民2名具名定約,將契報備縣署,但官民得悉此屋實為洋人所購(按為租)。反對群起,721日禮拜堂遂被壯勇及其他暴民搶奪了(The Messenger, Nov. 1867p.337)。馬醫生具稟地方官,請懲辦並追還所失,久不得要領。

    後來馬雅各醫生,通過領事官向英國欽差大臣阿禮國(Sir J. Rutherfold Alcock)稟報一連串受迫害事件見於同治7817日「阿禮國請飭台灣地方官查辦壯勇等擾害一案照會」時,談到此事云:「傳教士因在打鼓住至年半以後,在鳳山縣埤頤城地方買房建蓋禮拜堂後。未過十餘日。忽有壯勇帶同衙役等用木石將後門撞開,將堂內新造板凳等物搶去。見該壯匪等姓名人人皆知,乃伊等公然白晝搶奪。毫無避諱。經打鼓署領事官雅將該匪等姓名照知地方官,請緝責懲並未將該壯匪等懲辦,並未將搶去板凳等物追還。此事絲毫 未曾辦理。」馬雅各致阿禮國的英文稟文(Memorial)見於Chinese Recorder and Missionary Journal(vol. 1, 1868,pp.65-68);據英丈原文可知,馬雅各曾央當時在打狗的署領蕃賈祿(Chas, Carroll),和雅妥瑪(Thomas Adkins)等向地方官交涉。所謂地方官,就是指鳳山縣知縣。翻查「鳳山縣采訪冊」,得知凌樹荃於同治3(1864)105日署鳳山知縣,同治6(1867卸;由吳木杰署任。同年813日吳卸任,再由凌樹荃署之,至同治71217日卸任。     

 

 

《台灣教會公報》 2005 主後199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