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長是馬雅各醫生來台傳福音的第一個果子,也是最初期木地傳道者之一。據高金聲牧師所寫「高長伯」傳記(見「南台教會史」附錄),高長是泉州府晉江縣永寧人,來台尋柿謀職,偶爾得道者。其肺當時在府城西外外新街開芋子店。我想大家都不知道高長有個弟弟,名賢(Hien),現在我來談高賢的故事。
1868年8月在旗後,李庥牧師(Rev.
Hugh Ritchie)施洗5名,其中一位是埤頭信者之妻,有一位就是她的子。又有一位是三塊厝(Sa-te-chhu)頭一位也是唯一的果子。另有一位是來自埤頭城外的青年,最後一位是馬雅各醫生的傭人,也就是傳道人高長的弟弟(據1868年8月31日馬雅各函,見於The
Messenger Dec.1868, p.265)。
我統查「使信」月刊,在其1869年3月號(The
Messenger March 1969, p.59),看到一段異常的記事。略云:糾紛已解決,中國官方將改善對教會的態度,宣教師及信徒將得自由及安全,一切就會像初代教會,「教會得平安,受薰陶,在敬畏主中,得聖靈之助,增長了」。但是在初代教會就有「墮落及背信(Backsliding
and apostasy)之例,我們也就要把加入台灣弱小教會一信徒的「不義」(Wickedness)記錄下來。
馬雅各醫生的住宅,於1868年11月底(?日期失載)失火。發生於英海軍攻佔安平,有二、三十名華人陣亡,英軍索兵費等事件之後,所以報刊(如Chinese
Recorder and Missionary Record, v.1, 1868, p.168)臆測說可能就是華人採取報復英人之舉動。其實不是。是一信徒高賢的作為。高賢當時23歲,幾個月前受洗,受洗時及受洗後都表現改過心,受僱於馬雅各醫師的住宅。兄高長也住在同一所在。有一天高長發現其弟打開馬醫生娘的櫃盜了錢包,就令他立即送還原處,賢表面上答應,但覺得鎖是用力打開的,總會被發覺,得用其他方法來遮蔽;於是他放火,而燒毀損害的程度大大超過了他原先所預期。高長料到其弟所為,責之,弟不但不承認,帶錢包就逃跑了。
該報文說:對兄弟們而言,他的墮落,比火燒的損失更痛心。我們決定公佈實情,一者讓人家不亂猜疑到「無辜者」(The
innocent),一者要信者及將入信者銘記主的教示,"Pray
that ye enter not into temptation"常作「不叫我們遇見試探」的禱告(主禱文之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