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68年4月11日(同治7年3月19日)。在埤頭(鳳山)高長受攻擊、受禁獄、進而教會遷毀壞、信徒受大迫害。此消息很快地傳到母會宣道會。第一封信是4月14日李庥牧師所寄的(The
Messenger, July 1868, p.147)。當時馬雅各醫生在香港。馬醫生返台,於5月16日寄出較詳細的函(The
Messenger, August 1868, p.167-170),其敘述包括莊清風殉教的情況。
李庥牧師的信說:前禮拜六(4月11日)在埤頭街上有一瘋婦聲言要入天主教,眾人就說她飲了毒水,此時高長路過,說「沒有那回事」。短短幾句話引起眾的激怒,高長被毆打,逃跑被捉再受重毆,最後被禁獄了。
馬雅各醫生的報告較詳。云:4月11日,台灣傳道人高長,行走埤頭衙門前的大街,自一位讀書人家(原文用teacher)出來,要前往北門的禮拜堂。當他離開讀書人的家時,已經注意到有一群人圍著;他看到的就是有一女人(按程賽妻林便涼)帶了包袱要離開家,正受其親屬的阻擋。聽說她要逃離虐待她的夫婿家,要與一位聽道女友同住,並要跟著女友上禮拜堂。友朋們不讓她離開。旁有人喊叫說:她一定是飲了天主堂的毒水發狂了。同時他們也說我們的(指北門的)禮拜堂亦屬天主教的。高長覺得該辯明,就說:裁們不屬天主教(按,時眾不知天主教、基督教有不同),我們不但非險惡,是良善的……。高長還沒講完,立即受到凌辱毆打。高長跑到讀書人家避難,讀書人也出來要阻止暴徒,但徒首持一刀要割讀書人緊摑門的手,手稍弛了,暴徒進入將高長拉。這位讀書人很勇敢地,以自己的身體來掩護,所以讓高長能伺機脫走跑到衙門求助。官員立即出來審辦。婦女的夫(程賽)出來,他的妻(林便涼)飲了高長給茶,迷毒發狂了。喚婦人出來,婦人說:她沒有飲過此人的茶,也不認識此人。問她為何想要上禮拜堂,答云:「因為那是好事」(a
good thing to do so!)。因為民眾激昂,官員也就決定收押高長,以期有機會派員作全盤的調查。押送高長往獄時,眾爭搶人,於是官員為了保護高長的安全,不得不親身帶他到獄前,獄就在衙門境內。在此要提請注意的,就是持刀威脅的暴徒,是衙門的人役(壯勇),是官員自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