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誡乃基督教徒、猶太教徒必守之誡律。前段第一至第四誡,是敬拜神的規範,後段第五至第十誡,即為人際間的規律。第五誡「當孝敬父母」為人倫的首。出埃及記20章12節云: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的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申命記5章16節云:當照耶和華你的上帝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的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吳寬裕(又名益裕,1843-1920)
是北部教會五名首批受洗信徒之一(參見《教會史話》260
淡水五人受洗接餐),曾是油漆匠,年幼時在私塾讀過書。有一次他到淡水海關油漆,歸途遇見偕叡理牧師
(Rev. George Leslie Mackay, 1844-1901, 通稱馬偕)
手持拐杖,帶了一大綑十誡傳單。吳寬裕得了一張,沿途讀之,當他讀到第五誡「當孝敬父母」時,心深受感動。於是決心見馬偕談道。
關於吳寬裕傳略,包括其入信經過,著撰不少。例如:《北部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的歷史》(白話字,1923年版,p.29-34)、郭和烈撰《偕叡理牧師傳》(1971年刊
p.88-92)、楊士養撰 《台灣信仰名人略傳》及其林信堅修訂的《信仰偉人列傳》、黃六點編 《北部教會大觀》(1972年刊).........等。吳寬裕之五子吳約書也有「吳寬裕傳道師」一文,收於《淡水教會設教百週年紀念冊》(1972年刊)。
近刊的有蔡信續口述「我的外公──吳寬裕傳道」(蘇文魁記錄)一文,見於《滬尾江河》2期
1989年1月 p.14-16。略云:外公原是艋舺三大姓(吳、林、黃)之出,生於1843年農曆4月16日,阿祖是開船頭行。外公14歲就學畫和油漆,
因手藝好,收入豐,乃嫖賭飲三全,談親對方都退避三舍,所以一直光棍一條。他與馬偕見面,馬偕問其年齡,答29歲。馬偕說「照你們漢人算法是30歲,你很不孝喔!」。「怎麼說?」外公最怕人家說他不孝。「你們通常十八、九歲就結婚,而你30歲未成家,孔子說『不孝有三,無後為大』,你不是不孝嗎?」
馬偕懂得不少。馬偕再問:「你讀過書,知道『上帝』的事嗎?」答「不!」。馬偕便說「讀過書怎會沒讀過上帝?
孔子曰
『郊社之禮,所以事上帝。』,孟子曰『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則可事上帝』」。外公聽後說:「老師並沒有解釋意義」。馬偕便說:「我來就是傳這位上帝」。就這樣開始耕耘他的心田。........(詳見
蔡信續述:外公吳寬裕 )
《台灣教會公報》
2060期 199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