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0 81 馬禮遜之來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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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史話 001-025

教會史話 026-050

教會史話 051-075


  1. 白河白水溪之遺跡

  2. 教務教案檔

  3. 陳祐稟白水溪案

  4. 郁永河反巴黎論

  5. 中西紀事

  6. 馬禮遜之來華

  7. 禁教令之弛廢

  8. 早期派員來華之宣道會

  9. 倫敦宣道會

  10. 沿海傳道家郭實臘

  11. 亞比絲喜美總會

  12. 美國歸正教會

  13. 英國長老會的宣道

  14. 縮影教會更料

  15. 記念賓威廉

  16. 杜嘉德駐廈門

  17. 全台紳民公約

  18. 天主教捲土重來

  19. 天主教的步伐

  20. 同治天主堂被毀案

  21. 台灣之開埠

  22. 杜嘉德聽到呼聲

  23. 馬雅各醫生應召

  24. 一八六五年五月

  25. 指向台灣府城


 

 

  

     倫敦宣道會(London Missionary Society)所派馬禮遜 (RobertMorrison, 1782-1834)是來華首位更正教(Protestant)宣教師。

     馬禮遜受按立為牧師是180718日、同月26日倫敦宣道會就任,命他為駐華宣教師。當時英國東印度公司(The East India Company)獨攬英華商務,經常有船隊到廣州,但礙於在中國傳教之禁令,不便讓馬氏搭公司船隻。於是他改道經由美國;時信仰復興(Revival)在美國勃起,教界熱烈贊助馬氏之行,國務卿麥迪臣(James Madison,1751-1836)也備函給美國駐廣州領事卡靈頓(Carrington)請其襄助馬氏。同年512日馬氏搭美船Trident號敢航,繞道好望角,經馬來半島,歷113日到達澳門,時為180794禮拜五

97日抵廣州,美領事暗以庇護,但倫敦會年供二百英鎊實難應付生活之必需,而時海禁 未開,中外人士不得自由接觸,華人授外人以華文亦被禁,勉強暗得一名楊廣明( Abel Yun Kwong Ming )一名李(Le Seen sang)習粵語及官話。1809年起任東印度公司譯員,同年結婚。得宣道會之同意,他一面辦公,一面翻譯聖經,往來於澳門、廣州間。1813年宣道會派米憐(William Milne, 1785-1822)來,但遭官廳及公司反對,只好到馬刺甲,在那裡從事於刻版印書。1814年馬氏在澳門為27歲的蔡高(鼇才,Tsoa A Ko)施洗;蔡高是馬氏傳道唯一的果子,也是中國首位更正教信徒。1813~1814年間馬氏譯新約出版,題「耶穌基利士督我主救者新遺詔書」。1819年馬氏得米憐之協助完譯舊新約聖經,後來於1923年在馬刺甲印竣||就是「神天聖書」21本。馬氏於1818年在馬刺甲設立英華書院(Anglo-Chinese College),可稱為在東亞基督教學校之嚆矢。1815~1823年間馬氏的英語辭典(A Dictionary of the Chinese Language)陸續刊出,第一卷是華英辭典(分三冊),第二卷是「五車韻府」的英譯(分二冊),第三卷是英華辭典(分三冊),全書有四、五九五頁。其他著述亦甚豐,不贅言。他於1834年病歿於廣州。

     馬禮遜的來華,揭開了中國基督更正教傳教史的一頁;但在此我要提醒的就是更正教的另一支荷蘭改革宗(歸正)教會於十七世紀在台灣有一段傳教的史實。荷蘭首任宣教師干治士(Georgius Candidius)的來台是1627年,早於馬禮遜的來華180年。當時台灣在荷人佔據下,宣教之對象是以土著為主。

 



《台灣教會公報》 1963 主後19891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