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尼德蘭」(New Netherland)是17世紀荷蘭在北美洲短暫的殖民地,轄有哈得遜河流域、德拉瓦(Delaware)灣沿岸及長島(Long
island)。1609年在荷蘭東印度公司資助下,亨利哈得遜(Henry
Hudson)下溯一大河,這河因他而得名。1624年荷人建奧倫治城(Fort
Orange),今奧爾班尼(Albany)。1626年公司以60Gulden,從土人購買曼哈坦,建立了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 )。1628年新阿姆斯特丹的教友們聘傳教者米迦勒亞斯(Domine
Jonas Michaelius)前來,其後在今奧爾班尼.京斯頓(Kingston)、布崙克林(Brooklyn)及貝根(Bergen,
New Jersey
)等地也成立了教會。但很不幸於1664年英國攻佔了新阿姆斯特丹(就改名為紐約NewYork),荷總督降服,荷人統治遂結束。
不過荷裔的教會—改革宗的一支—繼續存在於英屬下甚至美國獨立後。他們早期都使用荷語,但逐漸改用英語。教會名稱,有很長時間用「北美洲荷蘭新教歸正教會」(The
Reformed protestant Dutch Church of North America),於1819年改用「美國荷闌歸正教會」(Dutch
Refrmed Church in the U.S.A.),而於1867年改為「美國歸正教會」(Reformed
Church in America ,縮寫RCA)。其成員以荷裔為主,但現今已包括許多不同種族的背景了。
美國歸正教會,在中國,有廈門宣道區(Amoy Mission),自1842年至1950年間,所派的宜教師,包括其夫人,共有151人(根據Historical
Directory of the Reformed Church in America,1628∼1978);早期顯著者有雅稗理(David
Abeel,1842∼45年任)、羅啻(Elihu
Doty,1844∼65年任)、打馬字(John
van Nest Talmage,1847∼92年任)、胡理敏(Alvin
Ostrom,1858∼64年任)、汲澧灡(Leonard
William Kipp, 1861∼1901年任)等。該會的日本傳道提1859年開始的,Samuel
R. Brown 是首任駐日宣教師。
在此順便想提移民北美洲的台灣基督徒與荷裔為主的美國歸正教會的一段機緣。位於紐約市皇后區(Queens)林仔邊(Woodside)社區的Winfield
歸正教會,在1960年代因荷裔會員他遷而衰落,中會於1969年託在美國聖經公會服務的郭得列牧師維持局面,郭牧師乃招集正在湧入的台灣信徒入籍,於是第一個台美人美國歸正教會—恩惠歸正教會—成立了。後來參加美國歸正教會的,有新城(New
Town)、紐約台灣基督教會(Taiwan
Union)、芝城台灣社區教會、長島(Long
Island)及波士頓台灣基督教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