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彰輝《回憶與省思》 第五部 我的政治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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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彰輝牧師回憶錄,王貞文摘譯譯自 “Recollection and Reflections” by Shoki Coe, introduced and edited by Boris Anderson. Part Five-My Political Involvement (Second edition 1994, p.233-262) 譯文見於 王貞文 「荒原與泉邊—神學部落」 2014年1月6-9日 

1. 身為台灣人,身為基督徒
如果我能夠完成我切願能寫出來的《回憶與省思》一書,以下所寫的將是最後的一部。但我帶著急切的心情,趁著我剛回到闊別22年的故鄉,那感動與記憶還如此鮮活的時候,先寫下這個部份。這裡所記,主要出自1987年7月至8月回台的訪問。
我常被質問,事實上我也常問自己,為何我從過去到現在都如此執著地關懷著政治事務。有些人的質問還會加上一句:「尤其你是個基督徒,甚至是個牧師。」我反覆思索這個問題,但總是得到一個簡單的答案:「我關心政治,因為我是一個台灣人,更因為我是一個基督徒,還因為我是個基督教的牧師。」換句話說,我的政治參與乃是在我的存有的意義當中雙重的「角力」的外顯。這雙重的角力就是:為身為台灣人的意義而角力,與為身為基督徒的意義而角力。
第一重的意義(身為台灣人),是我所出生與成長的文化脈絡(context),而且至今仍真實地掌控著我整個人的存在。第二重的意義(身為基督徒),指向一個來到我生命裡的文本(text)或信息,是新的,卻又同時是比任何存在都更古老。嶄新與古老彼此融合成ㄧ個身份認同,既安慰我,又挑戰著我,激發我去尋找一個在我的存在中新而可靠的要素,好讓我可以掙破那看似拘禁著我的「命運」。如果你喜歡,你可以說這場在實在的脈絡與一個特殊的文本之間的奮鬥,就是我政治參與的根源。這也是「實況化」的另一個例子。
但我最好再回到我那簡短的命題:「我關懷政治,因為我是一個台灣人。」與「我關懷政治,因為我是一個基督徒。」同樣的,我最好解釋這對我的意義是什麼。因為往往有些對自己來說是簡單而清楚的事,在旁人看起來卻是複雜而難以瞭解的。
讓我先來談談我的第一個命題:「我深深地關懷政治,因為我是一個台灣人。」
「台灣人是什麼?」也許有人會這樣問。這就是個明顯的重點。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人根本不知道有幾百萬人像我一樣地渴望被視為「台灣人」。另外還有很多人,甚至要禁止我們自稱為台灣人。
當我最近訪問台灣時,我很高興地看到,各大報紙突然地報導了總統蔣經國的聲明:「我也是台灣人。」可歎的是:我的喜悅為時很短,因為官方很快地發表聲明,來解釋總統的意思為:「我是中國人,也是台灣人。」這只是要用來告訴我們:所有台灣人都是中國人。多精明!多合邏輯啊!所以看來在我們自己的故鄉,我們也不被允許單純地說自己是台灣人。
2. 台灣人的「毋甘願」
是的,我關懷政治,因為我是台灣人,因為在我心深處,我拒絕被放在別種分類裡,我拒絕接受過去對我們的逼迫。我有很深的「毋甘願」(m̄-goān, m̄-kam-goān)。我不想把這個感觸譯成英文,只能用我生命裡所遭遇的事來解釋這種心情的形成。事實上,我最近才在台灣的兩次重要場合用這些故事來解釋我「毋甘願」的心情。一次是在餐會中對國民黨秘書長李煥講述,另一次是在高俊明牧師與牧師娘家裡的記者會上分享。讓我記述一下我對李煥所講的。
餐會結束,我被邀請發表短講。我說:「我很榮幸能與新任的秘書長會面,也感謝秘書長願意在今晚花時間接待我們。我聽說她是一位肯在黨與政府機關裡培植台灣籍的政治後進的人,他也提起我以前的學生李長貴。我在台灣充滿吉兆的時刻回來,就是四十年的戒嚴令終於取消的時刻。我深信這是政府贏回台灣民心的絕佳機會。所以,秘書長先生,我所要與您分享的第一件事,就是我心深刻的感受,這樣的感受,相信不只是我個人的,也是許多台灣人共同的感受。」
接著我告訴他我的經驗:
「1937年我離開台灣,到英國去留學。當時台灣被日本統治。由我的故鄉彰化到基隆港的路上,一直有兩位便衣警察跟著我,他們差一點就要阻止我離開台灣,不過這是另一個故事了。那時,我拿的是日本護照,由東京的關務所簽發的,但它不保證在台灣會得到善待。我帶著著這樣的護照由日本留學回台時,一樣要全身被搜查,還要接受思想檢查,看是否有危險的思想。所以我非常知道作為一個二等公民的滋味。」
「十年後我回來了。第二次世界大戰以日本戰敗告終。這回我很自豪地用一本由倫敦的中國大使館所簽發的中國護照回來。因為我有幸在倫敦大學的東方研究學院教日語和台語,以及參與克立平夫人的中國基金會,我與大使顧維鈞博士和許多使館官員都很熟。那是1947年9月。我在英國的報紙上讀到關於二二八事件之後浴血的清鄉行動,也聽到一位被這個事件驚嚇了的的同窗好友的口頭報告,他特別跑到香港與我相會,想要勸告我和我的家庭再回英國去。但是我們並沒有回去,雖然我的太太是英國人,我們的長子在英國出生,我們還是到了台灣,留在台灣,在台灣基督長老會工作,我就像我的祖父與父親一樣地擔任長老會的牧師。我很享受與其他的牧師一起工作,一起重建那在日本統治後期被嚴重地毀壞的神學院,那時神學院曾整個關閉。
我再次離開台灣是在1965年,但這次並非完全出自我自己的選擇。有許多因素。最大的因素是在台灣的這18年當中,我越來越被迫看清一個事實,就是我雖然不再受日本統治,但是我仍是以另外一種方式,在自己的國家裡成為二等公民。」
「所以我決心離開一陣子,仍不想放棄有一天能夠回來的希望,期待有一天新的黎明會到來。當時我仍擁有我的中華民國護照,有效期還有兩年,只是上面的身份註記,我是單身的。(我的家庭在1959年離去,因為有位政府要人宣稱說我『違法與一個英國女人同居,並與她生下四位私生子。』)
我的護照給我帶來不少麻煩。我為普世教協的神學基金會工作,時常得在世界各地旅行。我的旅行社總是抱怨著,要為中華民國的護照取得簽證是多麼艱難的事。一些國家總是要看到我要到的下一個國家的簽證,才肯給我簽證。但我還是堅持使用這份護照,直到護照再三個月就要到期。在倫敦的『自由中國中心』建議,護照要延期,就要到比利時的中華民國使館去辦,那是中華民國當時在歐洲最後一個據點。到了那裡,他們告訴我,我的案子是個特別的案子,得寄回台北等待准許。又過了好幾個月,我才拿到為期一年的護照,而且只剩七個月的有效日期了,上面並且附了註記,說這份護照若要再延長,一定要本人親自回到台北辦理。就在這個點上,我放棄了。我沒有別的選擇了。」
「秘書長先生,因此,這次我回來台灣,用的是一本英國的護照。這是在我提出申請後的三個禮拜就發下來的,而我充滿感激地收下它。我用這本護照行遍天下,就是無法回到我的故鄉。而我用這麼長的故事想要與您分享的,就是那在我心深處『毋願』(m̄-goān)的情感,這也是許多台灣人的心情。這心情不只是在日本五十年的統治下面形成,也在中華民國四十年的戒嚴令中形成。如今戒嚴令已經取消,我要很誠懇說:這是贏回台灣人民的自信的時候。如果錯失了這樣的機會,將是非常可惜的。」
「不管是否合宜,目前海內外已經有著普遍的懷疑,懷疑『國安法』其實就是要取代戒嚴法,也就是一種台灣人說『換湯不換藥』的狀態。(這部份我還會回頭來講。)我們可以接受說,這兩種法,是要因應不同的趨勢,有不同的目的,但是擔心在危機的時刻,在權力鬥爭的情況之下,會導致同樣的結果。這新的法令與聲明似乎定得太快。請不要忘記人民的深刻的感受。我們清楚地記得,前不久,在美國的台灣人才為了高雄的人權日遊行的領導人被補的事件,突然團結起來,成為一個聯合陣線。」
3. 殘酷地被撕裂的政治純真
現在,我要回頭來分享幾個在台灣人心中激起「毋願」的感受的事件。這「毋願」的感受不只影響了我的政治參與,也影響了我的神學。事實上,我之前在政治與神學的反省裡,都已經講過這種「毋甘願」之感。
1980 年夏天,因高雄美麗島事件,台灣反對運動領袖遭逮捕,接受軍事審判之後,海外台灣人社團充滿了憤怒,彭明敏教授、趙有源牧師和我開著一輛車,花了四個禮拜的時間走遍歐洲,每晚歇在不同的地方,與同鄉對談。每夜,我都說起這種「毋願」、「毋甘願」的心情,直到趙有源牧師半開玩笑、半嚴肅地說起我的「毋願的神學」。
我很驚訝地在幾年後,在宋泉盛的書《孕育於亞洲的神學》裡,讀到一章關於韓國的「Han 的神學」,這個字漢文寫成「恨」,是在說一種義憤之心。
我清楚地記得這「毋願」的心情怎樣第一次在我生命裡產生,那是強烈而痛苦的一次經驗。當我讀公學校四年級的時候,一天傍晚下課回家時,發現我們被一群小學校的日本學生包圍了。他們對我們丟石頭、用種種話辱罵我們,最後,他們嚷出了:「清國奴!」的字眼。我雖然不能完全瞭解這個詞的重要性,但是一聽到這話,我暴怒了,就像肚子被人打中一樣。然後我們狠狠地反擊,對他們又踢又打。我們像動物一般地鬥毆著,但我竟然一點也沒有感受到痛楚,反而很奇怪地覺得輕鬆了。直到我們聽到有人喊著:「警察來了!」
我們四散奔逃。「『大人』來啦!」,日本時代對警察大人的恐懼出現了。我拼命奔跑,只想趕快回到家。我衝進大門,父親就在那裡,顯得很生氣,母親稍後也出現了,蒼白而擔心著。我這才發現我流了不少血,我的嘴幾乎張不開了,全身都痛得不得了。眼前只看到父親生氣的臉,他以平靜但帶著不祥的口氣說:「解釋吧!」這讓我勉強站立著。母親在我後面,伸出雙手扶著我,免得我倒下。
「父親,我們打架了。」我說。
「很顯然的。」父親的聲音提高了。
「不是我們起頭的。請相信我,我們根本不想挑起爭執。」
「那就從頭講吧!」
我艱困地開始由日本學生對我們丟石頭和辱罵開始講,但是父親的態度仍嚴峻,雖然他看起來有稍微溫和下來:「你記得我們是基督徒嗎?我們的主教導我們甚至要愛仇敵。」
「但是,父親,我們真正打起來,是因為他們叫我們:懦夫、清國奴!」
讓我感到驚奇的是,這句話讓父親突然安靜下來了。我警覺地抬頭看他一眼,發現他臉色變得很蒼白。最後,他對我的母親說:「你最好替他好好地洗個澡,給他阿斯匹靈,然後讓他上床休息。我去請醫生來看看他。」 然後,他轉向我,說:「好了!安靜下來吧!好好休息,因為明天你還是一樣要上學,並準備接受校方的處罰。你在解釋的時候,可以將第一部份講得越簡短越好,但是記住,要告訴你的老師曹先生(台灣人),你們開始回擊,是因為他們叫你們懦夫、清國奴!」
第二天,雖然我還幾乎無法行走,父親還是陪我走到了學校門口,讓我自己走進去。 早會的時候,學務長說起昨天發生的不幸事件,並承諾那些有罪的學生會受到嚴厲的處罰。散會後,導師將我們這幾個罪人帶到學務長辦公室。回想起那個辦公室的氣氛,我還會發抖。某些因素讓我不假思索地擔任起另外九人的發言人。也許昨晚與父親的經驗,讓我得到一點鼓勵。我遵從父親的指示,對一開始的挑釁講得不多,重點放在「清國奴」。
老師們的反應再次令我們驚奇,當我說:「我們這邊會開始回擊,因為他們叫我們懦夫、清國奴。」他們忽然陷入死寂的沈默當中,彼此交換了目光。學務長好像覺得很羞恥,導師則臉色蒼白。「清國奴」這個詞好像有一定的魔術性,可以替我們脫困。學務長轉向我們,說:「你們可以走了。」他甚至沒有加上:「不要再犯了。」這類的警告。我們甚至獲准休息一個禮拜養傷。
在那個禮拜當中,父親向我解釋「清國奴」的意義。他們不只說我們是中國的奴隸,更過分的,他們叫我們是滿洲人的奴隸,是一個不被接納為中國人的族群的奴隸,一個被日本佔領的滿洲國的奴隸,我們是奴隸的奴隸。我在政治上的純真已經被殘酷地撕裂了。我第一次明白了,身為台灣人的意義,是在自己的土地上成為二等公民,甚至三等公民。
像這樣的事件深深地影響我,直到政治上的反抗(毋願m̄-goān)成為身為台灣人的一部份。這樣的情況在我身上會一直持續,直到台灣人民以上帝照祂的形象所賦予的人權受到尊重,享有自決與尊嚴的時刻來臨。到那天,海內外的台灣人都要一起「出頭天」,我們一起經歷這出頭天的日子。直到那天,我的「m̄-goān毋願」才能抹消。 身為一個基督徒,一個牧師,我應該為此感到羞愧嗎?也許我曾感到不安,但現在我要堅決地說:「不!」我會在再多談這一點,但在此我要先提醒那些因為我的「不神聖」的「毋願」感受責備我的人:就是在聖經裡,也有「上帝的憤怒」的記載。
4. 不能說母語的屈辱
首先,我想再多談一個經驗,看我的台灣人的身份怎樣被侮辱至幾乎無法忍受的地步。 這也是發生在日本的統治之下,明確的日期是1937年四月。但是,你們這些在台北,在北京、在華盛頓的政府啊!請注意!雖然這個事件是發生在日本時代的個人身上,但是同樣的問題繼續在困擾著以台灣為故鄉的兩千多萬人。他們和世界其他地方的人是一樣有著上帝形象的人,不是用來買賣的貨品、不是得勝者的戰利品或是輸家輸掉的財產,他們不是被綁在台灣這片土地上的農奴。請注意這點!否則上帝的怒氣就要臨到你們!
我搭船由東京要返回台灣。我在東京帝國大學完成了學業,這是當時日本最好的大學。我帶著我唯一的畢業證書衣錦還鄉。以人性的眼光來看,我是台灣少數幾個受過這麼好的教育的人之一。而且在我的面前更有大好的前途,因為在故鄉逗留幾個月之後,我就要離開台灣,前往英國劍橋留學了。我有很好的理由可以感到幸福與滿足,我也真的充滿幸福感,直到突發的事件,喚出了我深刻的「毋願」心情。這牽涉到我的弟弟阿明(黃明輝先生)。最近回台灣時,我與他再次回憶起這件事。他說,整個事件對他來說,都還像發生在昨天一般地鮮活。
在我們的船離開大阪後的一兩天,我在甲板上散步,毫無預期地與三四年沒見到面的弟弟阿明相遇了。他剛從台中的中學畢業,他和他的班級結束畢業旅行,由一位導師,甚至可能是一位教官帶領著,要回台灣去。你可以想像我們是如何地興奮愉快,我們大聲地用母語台灣話交談,而沒有使用「國語」。很快地,麻煩就來了。
我們犯了什麼錯?只不過是用母語交談,而不是用日語。
「黃明輝(Ko Mei-ki)過來!」教官吼著。我看到我弟弟臉色變白了。他走向教官,教官把他帶走了。我打聽到他被帶到教官的艙房,單獨與教官在一起。有兩個鐘頭之久,我無法得知他的消息,直到聽他的同學說他遭到嚴厲的處罰。 我奔向我的行李,拿出我在東京買的,最好的日本服,鄭重地穿上「正裝」,像是為了一個重要的場合。我還把東京帝國大學的帽子戴在頭上,因為那是地位的象徵。
這樣盛裝起來,我走向那位教官,打算不計代價地去與他攤牌。 我敲了門。
「進來。」裡面喊著。是以上對下的口氣。我打開門,發現自己直接與他面對面,他依日本人的方式正坐在地上。
他有一點被嚇了一跳,也許他一時並沒有認出穿得這麼正式的我,或者他以為進來的是他另外的學生。他已經準備要站起來了。當我一眼瞥見我的弟弟戰戰兢兢地跪在那裡,我幾乎可以感受到他的顫抖,在一分鐘之內,我改變了我的計畫。
「請不用站起來。」我盡量用平靜有禮的態度說:「我可以坐下嗎?」他伸出手來,掌心向上,示意我可以坐下。我照日本規矩正坐在地板上,說:「我是來道歉的。」(跟我本來想做的事相反。)
「那是我的錯,不是我弟弟的錯。我們有將近四年沒有見面了,突然相遇,我不由地就以我們的方言和他交談。(我甚至避開稱台語為我們的語言)。他只是無心地用相同的語言回答我。這都是我的錯。所以請您這次原諒我的弟弟吧!誠心向您道歉。」當我這樣說,我跪到他面前,俯下身來,直到我的頭都快碰到地板了。我又再次說了一次:「誠心向您道歉。」
日本男性是奇怪的生物,他可以像野獸一般兇殘,也會一下子轉變得非常有人性。他突然用一種完全不同的口氣對我說:「我現在完全瞭解了。」並轉向我弟弟:「黃明輝君,」他用一種老師對學生友善的敬稱稱呼他:「你可以離開了。」
是的,這回,我有盡力約束我「毋願」(不甘願)的心情。在當時與現在,我都為了我弟弟的緣故,對我這樣做感到高興。但是,同時那深深的屈辱感還是在的。什麼!只因為和我的弟弟用母語交談,他就受到嚴厲的處罰,我就要跪下來,把頭低到地板來謝罪!不!m̄-goān!我不甘願!我拒絕接受。一千個不。一個人的母語是他的一部份,是他整個存有的元素之一。禁止母語,強行剝奪它,這簡直就是試著奪去一個人做為人的身份認同。這就像是把人看成是物,以他人為型,任意加以捏塑。這是在自己的國家被視為他者,被視為二等公民。
因為這樣,在1950年代,當金陵基金會的史丹利史密斯博士(Dr. Stanley Smith)提議台南神學院應該要把教學語言從台語換成中文,我反應激烈。我知道他是善意的,也許她認為這樣的改變,有助於金陵基金會對台南神學院的財務支持。無論如何,我告訴他,若這是附帶條件,那他可以忘掉著這整回事了。也許在這個脈絡中提出史密斯博士為例並不公平,因為沒有人比我更知道他和他的基金會對台南神學院是何等地慷慨,沒有他們的幫助,台南神學院不可能成為今天這個樣子。我現在也後悔當時態度那麼強硬,但是這個事件也讓我們看到他的寬宏大量。
回到我之前所提的兩個例子。我刻意選擇了這在日本殖民統治下的經驗,為的是要檢驗我那「毋願」與身為次等公民的感受,在台灣被國民黨政府統治四十年後的今天,當戒嚴令終於取消的關鍵時刻,是否隨著律法的改變,已經有了具體的改變。我們真的從1895年時被清朝政府出賣的狀態中得到解放了嗎?我們曾被賣給日本,因為日本贏了一場戰爭。然後在1945 年,當另一場戰爭結束,我們又成了另一個戰勝國的獎品,這個新的征服者用戒嚴令當拐杖擊打我們,以至於被殺被關的人,比日本帝國主義統治的五十年間還多。所以,現在的問題是:戒嚴令的解除是否真的帶來了具體的改變?還是這只是名稱的改變而已,就像由Kokugo (日語:國語)變成中文的「國語」政策,台灣人仍舊是被嫌惡,被看輕著,甚至基本權利受禁止。
自1950年代開始,我們的台語羅馬字聖經就被禁止使用。後來經過長期的協商,考慮到年紀大與沒有機會受教育的人的需求,這個禁令才變成「原則上」禁止,但容許在教會裡使用。這樣過了一陣子。但在1975年,一批剛譯好發行的原住民語言的聖經,突然被警察沒收了。這不是使用字母符號或漢字之間的爭論,這是一個語言的問題。我們要使用母語!這是自我認同的議題。
所以我們要問的是:這一切都真的因為戒嚴令的解除而改變了嗎? 握有權力的政府官員應該好好地想想,他們是否把戒嚴令的解除只當成形式而已?還是這應是個具體的,改變態度與方向的時刻?只有當他們的態度是後者之時,台灣人在過去的歷史中累積深刻的反抗、深深的「毋願」,才有望能漸漸消褪。
5 與李煥論辯國安法的矛盾性
和過去比起來,台灣真的沒有改變嗎?有的,台灣已經有很大的改變。當我在台北下了飛機,我就感受到這樣的改變。當我旅行至台南和高雄,我更感驚奇。我親眼看到了過去耳聞的台灣經濟奇蹟。這讓我想起日本人在1970年代對他們的國家的稱呼:「經濟巨人。」
在與李煥的談話裡,我稱讚了這個經濟奇蹟。他很感謝地認知:「這個經濟奇蹟乃是全體台灣人民的勤奮與勞苦的貢獻。」「沒錯。」我說:「我相信你說的沒錯,但是我也相信,在這些的背後有著明智的計畫與政策,由政府推動,激發出人民原本凍結住了的潛力。在這一點上,我想強調,如果這樣的奇蹟也能夠在政治層面產生,由政府領導開放,帶向真正的民主化,我們的政府將不再需要害怕這個世界任何的勢力。因此我誠心盼望,戒嚴令的解除將帶來一個新時代,新的奇蹟可以出現。」 這是一位老人家真誠的盼望。所以我得回到關於「國安法」的質疑。秘書長解釋說,因為戒嚴令已經取消,所以需要一個新的國家安全法令。也許他有理,他說,我還沒有讀到這個新法的內容。我確實得承認我沒有讀這些法條,而且,就是我讀了,我只是個基督教的牧師,不是律師,我無法瞭解那些專有的名詞和法律的細節。但我有讀了國安法的第二章(集會遊行法),這章,秘書長說是最重要的。
事實上,這法條我讀了很多次,因為這是目前爭議最大的一章。我為此思索甚多。修改後,它的內容是這樣:「人民集會、結社,不得違背憲法或主張共產主義,或主張分裂國土。」我瞭解「集會」與「結社」指的不只是政治黨派與社團的集會,宗教活動也包括在內。所以,身為一個台灣人基督徒,身為教會的一員,我特別關心這法條的用意。
在目前的情況下,沒有人會質疑台灣需要「國家安全法」。也不會有人質疑應該禁止違背憲法的行為。但是另外的兩點會引來問題:「主張共產主義」和「主張分裂國土」。理論上好像很有道理,甚至很偉大,但是實際上,這是兩個彼此矛盾的命題。政府簡直是對意識形態的分別絕對肯定,而對國土的分別絕對否定。但這如何在我們現存的狀態下實踐呢?不接受共產主義的意義,在我們現在的狀況中,就是絕對不接受共產中國的統治,因此也拒絕成為中國的一省。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當然「分裂國土」啊!何況台灣的現況確實是與中國分離的,而且沒有人可以怪罪說,是台灣人造成這樣的分裂。
所以,若說不許「分裂國土」,豈不是暗示著與共產中國的連結,也許就好像「香港模式」一樣?所以這兩個「不許」若同時成立,第一個會遭到麻煩的乃是國民黨與現在的政府,因為他們若沒有犯第一個禁令,也會犯第二個禁令。
讓我再說得明白一點。第一個禁令強調在意識形態上絕對獨立於共產中國之外,第二個禁令卻是絕對強調這個國家領土就是中國大陸,完全依賴中國。這樣的矛盾如何能獲得解決?老天!讓我們正視現實吧!真正的情況就是有兩個中國存在著,一個是佔領著中國大陸的共產中國,另一個是佔領台灣、金門與馬祖的國民黨中國。雙邊都強調中國只有一個,相互排斥著。雙方都以否定對方來強調自己的獨立自主。
若不提從1949年以來,至少從1970年以來,國民黨所統治的「中國」就被聯合國和許多國際組之視為只是一個由中國分裂出來的單位,不是一個自主的國家。國民黨若把「獨立」視為禁忌,其實就是把自己的存在視為禁忌,而且因此切斷了與世界其他國家的聯繫。等於就是承認自己是孤兒,就像美國國會議員力區(Leach)所說的。
不許提倡分裂國土,顯然就是針對前一版的國安法裡所提到的「主張分裂」,或是「提倡台灣獨立」。這難道就是說:任何人主張台灣獨立都有罪,只有在國民黨領導下的台灣獨立狀態才合法?(長老)教會在第三個宣言裡所提到的「新而獨立的國家」--秘書長在晚餐時曾友善地提及這個宣言-- 以新的國安法來看,是否是有罪的?
我極力要說清楚的,就是國安法第二章裡的兩個「不得」本身是互相矛盾的,不管是在理論上還是實踐上。如果政府真心想要落實這法,而且要照著字面來執行,一定是行不通的,除非用上欺騙的手段。 因為這法令是如此曖昧不明,如此不確實,所以海內外的台灣人開始懷疑在這法條的背後,有這其他的議題。根植於過去在戒嚴令之下的經驗,有兩種不同的懷疑論出現了。我與國民黨的秘書長談了第一種懷疑論,與幾位立法委員和國大代表談了第二種。如果我沒記錯,我也在離台之前的記者會上談到這兩種懷疑。
第一種懷疑,就是認為國安法的第二章是為了讓國民黨可以合法地逮捕異己。凡是對台灣的前途有不同的主張的人,都會被視為罪犯,台灣只能服膺國民黨和國民黨政府的帶領。 這就是所謂的「戴紅帽子」(安上共產黨同路人的罪名)、「戴黑帽子」(安上主張台獨的罪名)的手段。這是戒嚴時期不斷重覆的手段。這也是為何許多人覺得以國安法取代戒嚴法只是「換湯不換藥」。我建議秘書長,若要消除這樣的疑慮,他最好能發揮個人影響力,將在戒嚴令下被判無期徒刑的施明德無條件釋放出來。很不幸的是,在隔日,我就在義光教會,在一場很動人的禮拜之後,聽到現在仍有許多政治受難者被關在監獄,而且他們的狀況甚至比戒嚴時期更糟。所以我更強烈地要求要釋放政治犯。
6. 與李登輝對談
在另外的場合,我向副總統李登輝提到人們對整個國安法的疑慮與憂心。我發現他的回答很有啓發性,值得思索。
他不否認這個法的行文當中有自相矛盾與不夠清楚之處,但他強調政府的政策確實已經開始改變。結束戒嚴令的決定,是蔣經國總統親自下的命令,而李登輝表示他與蔣經國總統非常親近。但同時,也得認清在政府裡面,有很強的勢力是反對這樣的改革的。即使李登輝副總統所參與的十二人委員會裡,也不完全同意結束戒嚴。期待在兩三年之內要解決所有的問題,是不實際的,這會需要八年至十年的時間。重要的是:不要因為不耐煩而錯失時機,特別是當總統自己本身很願意改革之際。
我們所能做的,不只是等待與希望而已。李登輝副總統說,《國安法》的本質裡有著非常新的觀念,這比某個法條的文字更加重要,就是改變戒嚴時期由軍法統治的狀態,把「國家安全」的責任由軍方的手中取過來,交給司法系統負責,有獨立的規則和運作方式,能夠照著憲法的規定來進行審判,不至於再被誤用。
我回應李登輝副總統說,我期待事情真的會像他如此自信地說明般的發展,但我也指出人民衷心的期待。在經歷那麼多的苦痛之後,人民要看見的是行動,不是好聽的話。只有吃下去時,才能證實這布丁是存在的。
我沒有理由懷疑李登輝的政治才幹,也絕不懷疑他身為真誠的基督徒的使徒精神。在我們談了兩個小時話之後,他請我帶領大家禱告,我很自然地帶大家禱告。但我確實有給他壓力,特別是談到政府的轉型所需要的時間。他認為需要用上八年到十年,台灣才有可能全面達成民主化。 我告訴他之前我與美國在台辦事處的丁大衛先生的談話。在拜訪李登輝先生的同一天,我先拜訪了美國在台協會,所以在這裡,我得先記一下與丁大衛的談話,再回到與李登輝的對談。
當我拜會丁大衛的時候,我提醒他記得他在華盛頓的時候,對我與郭雨新等人所發表的評論。當我們表達了對台灣內外的政治情勢的憂心時,他曾安慰我們說:「時間對你們是有利的。」我那時回答:「你是對的。我真的希望針對台灣的政治情勢,你講得對。但是以北京的政治發展與國際趨勢來看,我們已經沒有時間了。」
當我們在台北再次相遇,我很高興地發現他還記得他的和我的看法。 由此出發,我們開始討論台灣轉變的重要性,以及政府以國安法取代戒嚴法的用意。林宗義教授說,當他問在華盛頓的友人是否認為這個轉變只是擺個姿態,還是真的要重新思考方向,來因應台灣內外面臨的壓力。他們回答,可能兩樣都有一點,但比較可能是被無可避免的趨勢所迫。我們用了一個半鐘頭與丁大衛先生對談,整個談話的氣氛是坦誠而友善的。我們覺得丁大衛先生同意林宗義所分享的,在華盛頓的友人的看法。他也回到「時間」的這個主題。他還是跟幾年前一樣,認為時間雖對我們有利,但他也承認我們的時間確實很急迫。
他繼續說起共產中國在世界和美國內部漸增的影響力,以及他們精明的外交手法,比如說,和平防衛的主張,以及對「香港模式」所做的宣傳,不少人認為「香港模式」可以用在台灣。他也提到美國對北京對台灣態度的基本立場,仍是守住在上海公報裡所堅持的,北京若宣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必須是用和平的方式來解決。他相信時間不多了,越快找到和平解決的方式越好。我們都同意,最有效的和平解決之道,就是台灣的政治體系能儘快民主化,這樣身為台灣主人的兩千多萬人的聲音,在可見的未來,才能大聲而清楚地被聽見。
只有這樣,台灣的政府才能在個堅實的基礎上有合法的地位,不再因為不受世界大部份的國家承認,而缺乏確定的合法地位,並放棄認為這個政府仍統治整個中國的,不切實的主張。
我當然沒有將整個談話對李登輝先生復述一遍,但我告訴他足夠的事,好強調我們的時間已經很緊迫,我相信,他所說的「八年到十年」對我們來說實在太長了。面對北京,各方面時間都不夠用了。我想副總統並不需要我花太多力氣去說服。身為活躍而能幹的政治人,他一定非常清楚台灣的國際處境如何。我也確定,身為一個台灣人,他很知道我所謂的「毋願」的心情,我不需要對他多做說明。 我們彼此覺得很親近。我們的對談很輕鬆自在。直到拜會即將結束時,高俊明牧師提醒我們,從開始到結束,我們都使用台語交談,我才真的意識到的確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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