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282 和尚洲李東面父子案

首頁Home / 史話總目錄 / 教會史話題字/史話第一輯 史話第二輯 / 史話第三輯  /  史話第四輯 / 史話第五輯 / 史話第六輯 / 史話第七輯

教會史話 201-225

教會史話 226-250

教會史話 251-275


  1. 三重埔至水返腳

  2. 新店設教的經過

  3. 吳寬裕在新店成親

  4. 雞籠設教前後小記

  5. 高振和雞籠設教

  6. 洲裡陳士美的故事

  7. 和尚洲李東面父子案

  8. 馬偕述評清期司法

  9. 光緒二年三重埔教案

  10. 姦犯冒稱入教而起

  11. 陳願和大龍恫設教

  12. 米粉寮的柯厝入信

  13. 崙仔頂的李恭李沃

  14. 錫口街租屋設教

  15. 陳雲燕裔簡譜

  16. 社子庄的郭姓信徒

  17. 光緒初年新店教案

  18. 後埔仔溪洲的設教

  19. 三角湧石頭擦過身

  20. 三角湧礁溪庄林姓

  21. 張新添有孫戴伯福

  22. 五股坑陳江河之死

  23. 水返腳曹恩及其裔

  24. 獄死的高賜及其裔

  25. 李水車教師的父母


 

    

    洲裡,就是和尚洲,今蘆洲。教民李東面父子鬨堂案,發生於光緒2825日,即公元18761012日。

    光緒32月閩撫丁日昌片奏:淡水廳轄境五六百里,官長威令之所不及,「天主教」(?)因而箕鼓其間。數年以來,尤覺時勢恣行,無惡不作。臣於去冬路過艋舺時,訪知該教民等魚肉鄉里,稍有身家之人被其瀆虐,不可勝計,必逼使入教而後始能安生。

    奏續:其尤甚者,有該廳所轄之和尚洲民人李東面,並子李先登、孫李溫岸,倚恃入數多年,自稱教首(?),累犯各案,拒捕傷差,寔堪痛恨,當經查調原卷,讓犯李東面父子積案累,後因同教霸佔產業,控經該廳同知陳星聚訊斷歸還原主。

    李東面父子恃勢插訟,糾合教黨李顏等多人於上年825日乘陳星聚在艋舺倉署審斷之際,擁入遞稟,齊聲吶喊,李東面並持刀鬨堂,經紳民鋪戶公憤,當堂捕獲,復於李先登李顏身傍各搜出小刀一柄,交驗提訊,供認不諱,並據舉人張書紳等及郊行鋪戶稟,請就地懲辦,萬口一聲……

    ……飭台灣道夏獻綸署台灣府向壽,據實復訊。詳稱供証確鑿,請照光棍為首斬決例擬斬立決等情前來。臣細核案情,遍訪輿論……當即批准,將犯法教民李東面、李先登2名就地正法,俾萬目共睹,稍挽頹風,其聽糾從犯李顏、陳得、陳士美、陳炎4名,訊明當李東面鬧堂時,僅站堂下吶喊,尚無逞兇情事,從寬貸其一死,飭令鎖繫石礅,永遠不准釋放……。

    丁日昌對嚴辦一事。在片奏裡述:從前該處地方多屬因循,凡遇教民犯法之事,輒將就敷衍釀成靡所不為,現在若不嚴加懲創,予以顯戮,誠恐教民見法之不足畏,迨日附日多。……奏文末又云:為珍除民害,使教民稍有忌憚起見,不得不變通辦理,所有教民倚勢逞兇變通嚴辦:

    閩撫丁日昌奏李東面父子恃教逞兇經擒獲就地正法案,總署收軍機出閩撫丁日昌抄件以上2件是光緒3218日收件及總署收刑部文同年312日收,見於「教務教案檔」第三輯(p.1509-1510)

    馬偕在「傳道記」談本案《教會史話》 281),除提起陳士美外,未列有關人名,也無著錄案件發生日期;「教務教案檔」得補此憾,另道出官方觀點。篇幅有限今不再贅。成日後另有機會再來考証。

 

 

《台灣教會公報》 2210 主後1994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