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284 光緒二年三重埔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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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史話 201-225

教會史話 226-250

教會史話 251-275


  1. 三重埔至水返腳

  2. 新店設教的經過

  3. 吳寬裕在新店成親

  4. 雞籠設教前後小記

  5. 高振和雞籠設教

  6. 洲裡陳士美的故事

  7. 和尚洲李東面父子案

  8. 馬偕述評清期司法

  9. 光緒二年三重埔教案

  10. 姦犯冒稱入教而起

  11. 陳願和大龍恫設教

  12. 米粉寮的柯厝入信

  13. 崙仔頂的李恭李沃

  14. 錫口街租屋設教

  15. 陳雲燕裔簡譜

  16. 社子庄的郭姓信徒

  17. 光緒初年新店教案

  18. 後埔仔溪洲的設教

  19. 三角湧石頭擦過身

  20. 三角湧礁溪庄林姓

  21. 張新添有孫戴伯福

  22. 五股坑陳江河之死

  23. 水返腳曹恩及其裔

  24. 獄死的高賜及其裔

  25. 李水車教師的父母


 

    

    光緒2514日,即公元187665日,三重埔教會由紳衿地保義勇等所圍,聖扁被擊,誡律被撕破,財物被搶劫。

    翌日馬偕前往查勘現場,得到報告謂:已時之中拜堂有8少學在堂內讀詩書,義學先生與妻子6人,傳道與妻2人,又有懷孕,並無敬上帝之大人在堂內,亦無外人。忽然淡廳之差六班有一之二皂頭役名江九代勇差兵及列有軟街總爺、奎籠、水返腳、南港、錫口、上碑頭等地的……總理紳衿地保及連庄義勇共千餘人,各執器械,緣沿路大叫殺擎番教之人。又言今口是吾之天年,大老有命,急至圍聚拜堂,先毀聖扁誡律,後毀拜堂,又大叫放火燒。……無放火燒。各人即用長鎗亂毀打鑿,民兵差勇到傳道義墊房中毀物件,驚了孕婦,即是傳道之妻,及少兒共十餘人。未知斃命否。指識面者陳景崧、陳睿、杜沖霄、王明德、二皂江久,其餘識面不識名共十餘人。喧嘩二三次上下不息。

    馬偕即報告英副領事費里德(Alexander Frater),費里德查看之後,17日向淡水廳提出照會,並強調:內關營員並廳差以及各鄉總理地保等毀鬧教堂……其中事由須地方官星速查明嚴辦……18日,淡水聽周知陳星聚先行照復費副領事,謂:「一面速查鬧事根由,並杳拏擊匾之人懲辦」,又接費照會謂:「風聞雞籠頭莊民有誣捏教民生心害人之謠言紛紛」。糾紛之起是一位被控強姦之莊宗德稱「入教」之故。陳星聚於19日復費,莊宗德犯奸及差役拏辦情形,並聲言他依法對在莊加以懲處,同時嚴飭鄉民,不得牽及其餘教民,對犯擾教堂之人將查明嚴辦,但其 未入教堂之紳衿營員人等,亦不得妄行株連。

    522日陳星由艋舺起程,赴雞籠調查及安撫,路過三重埔查勘現場,24日返回艋舺,25日會見費副領事。25日至30日之間有月照會照覆往來。陳星聚所探的是「大事化小事」,即拘提水返腳民人謝紅、陳浸和艋舺民人劉和3人為入堂滋事者,在三重埔枷號示眾,以示懲罰,而警效尤,並責其會賠重破之匾。匾額橫刻貼金「耶穌聖教」四大字。至於押犯差役等,謂或禁喝不及,僅予責處示懲,對指責各地方總理地保紳衿及營兵總爺等,則予婉拒,而表示:惟嚴諭嗣後敢有再入教堂生事,加倍重究不貸。費理德似未再提異議,案遂告完結。或者有人要問莊宗德是教徒請見續話《教會史話》 285)

 

 

 

《台灣教會公報》 2212 主後1994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