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府城教會報》第1張,刊於光緒11年6月,是於1885年7月。其第3面有「論設立中學」一文。由白話字譯出如下:
「設立中學的意思是怎麼樣?是因為人們在小學所讀的不很深,而只認識字,並未學到其他科目;所以阮想在府城設一所中學,使人們能接受各項教示,如聖經的道理、讀白話字、讀唐人字(即漢字)、寫字、地理、各國的記錄、算術、天文等等。所以請來了一位英國的先生(指余饒理),要料理這件事。如果有人要送子弟來讀,得寫信通知阮,或是通知傳道者轉告阮。先生的薪津由阮負責,不過學生得負擔自己的伙食費用,一個月差不多1個銀錢。這個中學要於8月初(農曆)開學,那時在大學讀書的學生(指讀神學的)會回到府城,要進中學的學生可以和伊(他們)一起來,要來的學生至少要12歲。」
1885年8月12日,教士會(第192次會議)議決:(1)每位學生入學時,至少要帶來3元作為年費的頭款,(2)學生年齡至少要12歲,但年長暫不設限(意即年齡較大仍可以),(3)囑傳道吳葛坦任本地導師(Native
tutor),(4)准余饒理物色一差役(Porter),供宿、月薪3或4元,(5)由余饒理設法需用的傢俱,包括竹床、桌等。
於是在《台灣府城教會報》第2張(光緒11年7月)刊登消息云:中學訂於8月6開學,學生要在初四到府城。有幾項要通知:(1)學生年齡至少12歲,年齡較大者仍可來,(2)學生不一定要識字,雖然未曾讀過書的可以來,(3)入學時,學生每人至少要帶3枚「重銀」來,其餘可以后慢慢繳納,(4)衣服自已要帶來,但被蓋、傢俱由公會(指教士會)設法,(5)中學場地暫設於舊樓(二老口醫館),盼日后另建舍。
1885年9月21日,即光緒11年8月13日,比原訂8月初六晚了一個禮拜,中學開辦了。稱「長老教中學」(Presbyter
Middle School),余饒理(George
Ede)任首任校長。9月26日余校長有函報告略稱:中學於上禮拜一用舊樓為臨時校舍開辦。目前學生10名,但有很多人表示秋天會來入學。每一學生每年至少要繳伙食費10元。希望這一所中學能提供完整的一般教育,好讓學生可接受專業訓練,俾益教會及個人。願這一所學校能與宣教師們,共同在台灣致力傳播福音……(The
Presbyterian Messenger, Jan.29. 1886. p.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