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命駐臺灣府城的宣教師甘為霖牧師(Rev. William
Campbell),於1872年2月20日,寫信提到府城亭仔腳禮拜堂(參見《教會史話》 140)的情形及禮拜的次序,云:
「府城的禮拜堂是不太大的長方形建築物,位於城內熱鬧的一條街(指亭仔腳街)。有一扇大門向街面,在禮拜時間中門是敞開的。禮拜時外廳都會有一大群漢人(Chinamen)站著聽裡面所談,或呆呆地看參加禮拜者在吟詩或向空在祈禱的情形。這些過路人被傳道者的聲音所吸引,而在禮拜中走出走入。往往會看到有乞丐、僧侶、老闆、苦力及各種人,擠來擠去,很想要多知道所傳新道理是什麼。有低木柵,將外廳與裡面隔開,裡面較廣大,排好椅條,供男性會友及慕道者坐用。在其盡尾處,放有桌及幾只椅,是專供舉行聖典禮(聖餐)之用。兩邊有高框,垂設藍布幔(high
frames covered with blue cloth),劃區域供姊妹們坐。在此二布幔的中間有幾尺的通路,就在這中間置一小講臺,而傳道同工就是在講台上,以聖靈出來之能力講道。」(Wm.
Campbell, Sketches from Formosa, p.18;The
Messenger, June 1872, p.135)
又云:「主日的禮拜,在上午10點及下午2點。上午禮拜的次序是吟詩、祈禱、十誡(朗讀及簡釋)、吟詩、祈禱、講道、祈禱、頌榮、祝禱。下午則無十誡的朗讀。禮拜后有訓練慕道者的時間。這種禮拜的安排及秩序,幾乎與英國長老教會宣教區內的各教會無二致。」(The
Messenger, July 1872, p.160)
早時在漢人社會,男女不同席,不共食,不同群,授受不親;教會亦隨其俗,漢人禮拜堂隔開了男女席。南部有例,北部亦同。
郭水龍牧師在其「大稻埕教會之回顧」(見於該教會「慶祝設教八十週年紀念誌」1955年刊)略述:「1885年清法講和。清政府賠償拜堂。重建新禮拜堂在牛磨車街,後來稱枋隙教會,落成後教會日盛,有李春生、李樂、黃瓊、黃添清及其他旅臺廈門來的信徒,皆集合在此拜堂敬拜。60年前不才初次到該堂,斯時傳道師李貴,拜堂輝煌齊整,對講臺至塔後之壁,以屏隔斷,雙平編紅布,雙平有進出各2個門,富戶之貴夫人小姐,坐轎至門,入拜堂聽,當時風俗男女授受不親,禮也,至日本佔台(1895)以後數年,此隔屏拆棄」。枋隙教會就是大稻埕教會之前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