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敏斯德信仰告白)(Westminster
Confession)是英國清教徒(Puritans)主導而完成者(參見《教會史話》612及613)。為要瞭解其出爐的原由經過,吾人有必要回顧英國宗教改革的特殊發展,英國國教會的自立及清教徒革命短暫的成功。
在英國的天主教會,約於七世紀末,就以坎特伯里(Canterbury)為統轄全國的權威座堂而組織起來。國王與教會均服從於羅馬教皇。
教會需要改革的主張,在英國很早就出現。顯著的一例就是約翰.威克利夫(John
Wycliffe,l320年代∼1384)。他藉著英譯聖經,使國人得以讀經,來傳達改革教會的心聲。他主張至高權威在聖經而不是教皇;拯救來自神的恩典;人的悔改不是靠外在的行為儀式。人稱他為「宗教改革的啟明星」。
不過在英國,教會脫離天主教會發生於1534年,英王亨利八世為與王后凱瑟琳(Catharine)離婚再娶,而和教皇鬧翻,其王自立為英國教會的首長。英國教曾自稱Anglican
Church,今稱聖公會(Episcopal
Church)。當初其神學、形式、制度是沿襲天主教,當然也沿襲了其缺點。為此愛德華王曾略作修改,但女王瑪利就壓迫改革為甚。
清教徒就是主張要清除(purify,淨化)教會內的不純者,從打破迷信的行為開始,逐漸擴及到信仰、禮儀、制度上的問題。他們都是反對教階制的(Non
Conformist),當然地不容於國教會內。1602年起他們就另行組織。1607∼1608年間部分清教徒出走阿姆斯特丹(Amsterdam)及來頓(Leyden)。而1620年有一批搭五月花號(May
Flower),橫過大西洋抵普里穆斯(Plymouth)而開拓了北美洲新英格蘭(這些人在美國被稱為Pilgrim
Fathers)。
當時,教會行政和政治行政是分不開的,在英格蘭如此,蘇格蘭亦然。1638年在蘇格蘭,貴族和教會忍受不了國王的政策,起而反抗,發表了(國民合約)(National
Covenant)。國王派兵攻打總會;在英格蘭壓迫清教徒愈演愈烈。為了對抗「國王絕對主義」,英格蘭的清教徒和蘇格蘭的長老教會主義信徒,於1643年簽署了《嚴肅同盟合約》(Solemn
League and Covenant)。
1643年7月1日英國國會往倫敦西敏斯德大教堂(Westminster
Abbay)召集會議,121名教職者,30名平信徒
貴族10名,下院議員)參加,大多數是長老主義派的清教徒,有少數的公理會派,也有主張教制者,蘇格蘭選派4名,平信徒名參加。信仰告白於1646年11月26完成,12月初出版,而於翌年應國會要求附加聖經引證和章節,同時也產生了大小問答書。
1648年英國國會批准此信仰告白,但略去有關懲戒及教會會議二章,以及有關基督徒的自由與論婚姻的若干章節。1649年英王查理一世被處死;採共和制。1653年克倫威爾(O1iver
Cromwell,1599∼1658)就任護民卿,清教徒革命一時頗成功。但好景不長,1660年王室復辟,《西敏斯德信仰告白》在英教會也就久久不再被提起了。
其後這些清教徙們大多不再企圖於國教會裡的改革,就脫離國教會而組織了長老(Presbyterian)、公理(Congregational)、浸禮(Baptist)等教會了。
《台灣教會公報》2636期
2002年9月8日
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