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 620 倡導會眾制的布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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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史話 626-650

教會史話 651-675

教會史話 676-700


601  幾種中文馬偕傳記

602  馬偕留下傳道日記

603  馬偕日記手稿出土

604  馬偕的身世和故鄉

605  馬偕故鄉巡禮之旅

606  佐拉開拓期的教會

607  高地式的宗教生活

608  馬偕童年的小故事

609  馬偕心儀的賓威廉

610  賓威廉的中國傳道

611  蘇格籣教會的創始

612  蘇格籣的教會規範

613  信仰告白和問答書

614  蘇格籣教會的離合

615  查麥士和自由教會

616  英國國教和清教徒

617  傳承接納三項信條 

618  本人約翰滄桑小傳

619  李查喀隆麥及其徒

620  倡導會眾制的布朗

621  布魯斯特長老小傳

622  浸信會在英國興起

623  威廉.布拉福特

624  普里茅斯殖民地史

625  《黑鬚番》及其譯本


 


治理教會主要有三個模式,即監督制(Episcopalianism,或謂主教制)、長老制(Presbyterianism)以及會眾制(Congregationalism)。會眾主義者主張教會就是信徒組成的團體,除了服從主以外,不承認任何權威,每個教會可獨立自治。羅伯.布朗(Robert Browne, 15491633)就是倡導這種主張的先驅者。

英國教會於1534年脫離天主教會自立,為了進一步改革,教會就有較保守的「體制派」(Conformists)及「非體制派」(Non-Conformists)的對立。清教徒(Puritans)曾聯合蘇格蘭長老教徒力爭改革,但有些人也就不管,要脫出體制自立,被稱為「分離派」(Separatists)或為「自立派」(lndependents)。布朗就是分離派首領之一,他的徒黨被稱為「布朗黨人」(Brownists)。

布朗生於英國斯坦福(Stamford)附近的村落(Tolethope)。在斯坦福受過基礎教育後進劍橋的聖體學院(Corpus Christ College, Cambridge)修習神學。協助克林翰牧師(Rev. Richard Greenham)在劍橋的St. Benedicts講道幾個月後,赴往挪維其(Norwich)協助指導「分離派」的聚會。約1580年,他和友人哈利遜(Robert Harrison)所成立的聚會就號稱「第一會眾教會」。(會眾教會,在中國譯稱公理教會,在日本稱組合教會)。

他因為參與分離派活動而被逮捕,但獲得親戚巴來卿(Lord Burleigh)之助而獲釋。於1581年和一批信徒避難於荷蘭,在密特留堡(Midleburg)繼續聚會。

1582年布朗在荷蘭撰寫一本書,述《真正基督徒的生活和習俗》(The Life and Manner of all True Christians)及幾本論述,如馬太所傳的信息等。1853年發表《不容再耽擱的改革》(Treatise of Reformation without Tarrying for Any)。這論著是公開闡明會眾主義的經典作品,傳入英國卻歸入「危言」之類,撰者如被捕,有可能被判處死刑。

布朗在荷蘭未得志,到過蘇格蘭亦未獲同情,於1584年返回英國,被捕並且被逐出教會(Excommunicated)。有《一小宣言》(A Short Declaration)於同年出刊。1585年布朗和英國國教會和解,約定5項。乃獲職為斯坦福中學(以拉丁文、希臘文為主科的Grammer School)的校長。1591年受英國國教會封牧,就任塗壁教區長(Rector, Thorpe Archurch, Northamptonshire)至1631年。1633年去世。

雖然布朗的後半生活在國教會體制內,但後來公理宗(Congregational Church)及浸禮宗(Baptist Church)都認為他是會眾制的先覺者。諾坦普頓(Northampton)聖日耳教堂(St. Giles Church)墓地,就有1923年英國及威爾斯公理宗聯合會(The Congregational Union of England and Wales)立的紀念碑。

 

 

 

《台灣教會公報》2643 20021027 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