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話 617 傳承採納三項信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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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會史話 626-650

教會史話 651-675

教會史話 676-700


601  幾種中文馬偕傳記

602  馬偕留下傳道日記

603  馬偕日記手稿出土

604  馬偕的身世和故鄉

605  馬偕故鄉巡禮之旅

606  佐拉開拓期的教會

607  高地式的宗教生活

608  馬偕童年的小故事

609  馬偕心儀的賓威廉

610  賓威廉的中國傳道

611  蘇格籣教會的創始

612  蘇格籣的教會規範

613  信仰告白和問答書

614  蘇格籣教會的離合

615  查麥士和自由教會

616  英國國教和清教徒

617  傳承接納三項信條 

618  本人約翰滄桑小傳

619  李查喀隆麥及其徒

620  倡導會眾制的布朗

621  布魯斯特長老小傳

622  浸信會在英國興起

623  威廉.布拉福特

624  普里茅斯殖民地史

625  《黑鬚番》及其譯本


 

 

 
早期宣教師來台灣,面對「拜偶像」的大眾,傳福音強調的就是「敬拜獨一真神」。進教的首先條件是「除偶像」。牧師「問道理」,也大致在十誡、主禱文及短簡問答(如《真道問答》)章節的範圍內,未及高深的道理。

信經(或稱信條),英語稱Creed,源出於拉丁文之Credo,意即「我信」。普世各長老教會都採用(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及(西敏斯德信仰告白)為共同的信仰準則。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憲法第一條也明確表示此立場(參見《教會史話》613)。以下簡述教會採納三項信條的經過。

信經首次在會議上被提起,應該是19184月在台中召開的第7屆台灣大會吧!議長陳清義牧師於會中指出《養心神詩》卷頭列有〈信經〉(按:《養心神詩》1914年刊本卷頭有〈十誡〉、〈主禱文〉及(信經);當時南部用《聖詩歌》僅在卷末收載〈十誡〉及〈主禱文〉。關於本地教會的信經,久未有結論,僅於1921年第11屆台灣大會允用〈使徒信經〉。

19513月南北二大會復合,總會成立。「審議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條案」

是第二堂第一個議案,議決以二神學院為中心組織小組研究。
1953
11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憲法、規則、條例》(124頁),由總會法規委員會編輯台灣教會公報社發行。憲法第一條明定:……遵從信經(〈使徒信經〉、〈西敏斯德信仰告白〉、〈尼該亞信仰告白〉及〈台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

19734月《台灣基督長老教會信仰告白》小冊出版,是總會信仰與福利委員會編輯,由台灣教會公報社發行,收錄〈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使徒信經〉及〈尼迦耶信仰告白〉。後來《教會禮拜與典禮》也都收錄之。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認可的〈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共有35章。據蕭清芬牧師稱其中「論聖靈」及「論福音」(或「論上帝的愛與傳教事業」)是採用美國長老教會在1902年及1903年所附加者;「論民事長官」及「論教會的議會和會議」,大多採用了政教分離原則的美國修正條文;「論結婚及離婚」,大多採取原本,只稍微修訂;「論上帝永恆的聖旨」和「論有效的選召」,兩章中有關預定的看法,加拿大長老教會加以重寫,但因所牽涉的問題太大,姑用原本在字面上略作修正,其他尚有少許章節略作修正 聖經列證及其章節大多延用美國修訂本。
〈韋斯敏斯德信仰告白〉主題共有聖經、上帝、聖旨、創造、攝理、人的墮落和罪罰、上帝與人的契約、基督、聖靈、福音、自由意志、選召、稱義、成聖、信仰、悔改、善行、基督徒的自由和良心、安息日、教會的議會和會議、人死後與復活、最後的審判……等主題。

蕭清芬牧師撰〈台灣基督長老教會所信之信仰告白文〉(見於《台灣教會公報》1078期及1079期,197234月)頗簡要。

 

 

《台灣教會公報》 2637 2002915 p.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