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姆.布魯斯特(William
Brewster, 1560∼1644)是「分離派」(Separatists)教會的長老,1620年為尋求信仰的自由,領導一群人搭乘「五月花號」(The
Mayflower),離開英國到新大陸
。
布魯斯特出生於1560年1月24日。出生地是英格蘭諾丁安郡斯古留比(Scrooby
Nottinghamshire)。父祖一直就是沃克大主教(Archbishop
of York)地方財產的管家。雖然不是貴族,可算是鄉紳,相當富裕,年輕時也到劍橋(Cambridge)遊學,好像沒有畢業,但對拉丁文及經典的興趣就終生不忘。他獲識於國務卿達必遜(William
Davison),曾任其助手,也隨他到過荷蘭。達必遜失腳後,返故鄉斯古留比擔任郵局長(Master,
Queen Post on the Great North Road)。
離斯古留比不遠,有巴布渥斯(Babworth)的村落。牧師克利夫頓(Richard
Clyfton)自1586年至1605年間牧養該地萬聖堂區(All
Saints Parish Church),但因主張自立於國教會而被撤職。布魯斯特及布拉福特(William
Bradford)等人,卻共同主張,每主日都走路到巴布渥斯參加聚會。後來人就稱此條路為「巡禮者之路」(Pilgrim
Road)。
1606年布魯斯提供其住的莊園住宅(Manor
house),成立一分離派教會,請克利夫頓來主持。信徒增加,但不容於國法,乃企圖移民到荷蘭。1607年企圖受阻,布魯斯特等主謀人曾被囚一段時間,而於1608年大都成功移民到荷蘭。先到阿姆斯特丹(Amsterdam),1609年轉往來頓(Leiden)。聚會由羅賓遜(John
Robinson)牧師主持,而布魯斯特受選為長老。
布魯斯特為了謀生,曾教授英文,也從事印刷工作。1617年至1619年間自設印刷廠,發行書刊。後人稱此廠為Pilgrim
Press。他曾刊過David
Calderwood所撰的小冊,因其直接攻擊英王詹姆士一世(James
I),引起英駐荷公使來查封,印刷器具都被沒收。
翌1620年成功地搭「五月花號」到新大陸(其經過不在此詳述,見《教會史話》624
、626)。「五月花公約」(The
Mayflower Compact)可以說是在新大陸的首次立法,是布魯斯特所主導的。在普里茅斯殖民地,布魯斯特以長老的身分成為教會的實際領袖,和受選出的總督喀威爾(John
Carver, first governor)、布拉福特(William
Bradford, second governor,見《教會史話》623)一起領導了新殖民地。
布魯斯特的妻子Mary及子Love(又名Louis)及Wrestling隨布魯斯特同搭五月花號來,其後子Jonathan及女Patience(後適Thomas
Preence)及Fear(後適Issac
Allerton)也前來團聚。妻Mary於1627年7月4日去世,而布魯斯特本人歿於1644年4月10日,夫婦均葬於普里茅斯的Burial
Hill。布魯斯特歿時留下數百本書冊,有英文、有拉丁文,由此也可看出他的好學及對信仰之熱誠。
《台灣教會公報》2644期
2002年11月3日
p.13